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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员工:顾不上退钱,老板跑了我们也在讨薪!

  科技先生7月24日讯,7月2日,华帝公司发布声明称,京津代理商不明原因失联,并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库存商品,北京多家电器商城销售员证实已“停摆”20多天,有员工表示,近日有顾客说来买东西,他们都不敢卖,因为根本没有货,无法安装。

一位员工称,听说库房都被查封了,已经长达一个多月,其实从6月底开始就不供货了,好多交了钱的顾客都送不了货,退款也无门。目前大概就七八万的单子都是这种情况,欠了大概100多万的货。而北京大概有两三百家店有相同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此外,员工们至今没有发工资,已经有300多名华帝员工前后来到劳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据传,北京的华帝经销商失联导致库存被查封冻结,所以员工薪资也受牵连。

  华帝官方曾在7月2日发布一则声明,称京津代理商不明原因失联,已经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手段,并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库存商品。

  针对欠薪问题,北京地区华帝经销商表示,目前由于和第三方的债务问题,已经被法院冻结了资金,针对销售情况异常,该经销商表示,由于此前针对不同卖场都有保证金,所以经销商与卖场之间的纠纷还要之后才能解决,在产品销售中,卖场作为实际的销售方应该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不受侵害,也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这些损失。

  华帝股份总部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北京地区销售问题,正在解决当中,部分渠道已经恢复正常,但是具体恢复情况尚不对外透露。

  公司拖欠薪资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后,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一般是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要足额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报酬,那么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和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如果公司拖欠你们员工的工资情况属实,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你们提供的事实、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发出支付令。公司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公司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7条第2款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因此,如果支付令失效,你们又没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的,按规定只能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企业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吗?答案是肯定的。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追讨?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资的行为,短期的拖欠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长期的拖欠或者是经常性的拖欠工资则会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事实上,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拖欠工资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处以拒不整改企业支付职工应发工资额50—100%的赔偿金,处以屡教不改企业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一)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