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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露露商标战数年斗争升级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作者:锦上花

来源:GPLP(ID:gplpcn)

像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品牌纠纷一样,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也产生了品牌纠纷。此前是承德露露告汕头露露,现在汕头露露开始了反击。

8月9日晚,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传票等送达的资料,获悉法院已受理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

8月13日,汕头露露微信公号发表《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一文,称两个露露南北市场分工合作20多年,根据合资合同和章程的约定,汕头露露所拥有的“露露”商标和专利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承德露露起诉汕头露露

承德露露自2015年起便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先后3次向汕头露露发起诉讼、发出律师函或进行举报。2015年6月,承德露露起诉称其与汕头露露的相关协议无效,但因缺失部分证据而撤诉。2017年7月,承德露露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汕头露露与销售相关商品的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告上法庭,索赔300余万元。2018年2月8日,承德露露以汕头露露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侵犯“露露”图形商标为由,要求汕头露露赔偿9054.9万元。

承德露露在2015年起诉汕头露露之后,承德市政府对此案相当重视,当地政府曾于2016年中旬和当年8月,召集双方代表分别在北京和承德专门召开了两次协调会,但最终调解没有结果。

2017年承德露露又委托律师向家乐福、大润发、华联超市等八十多家超市及其总部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下架汕头露露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产品。随后,多家超市将汕头露露相关产品下架。2018年,承德露露还向有关部门举报汕头露露的经销商侵犯其商标权,该经销商被停止销售并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买断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并于2008年3月完成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成为“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合法持有人。

受商标纠纷影响,汕头露露的年营业额从前几年的几亿元降到几千万元。有经销商曾提出汕头露露是不是山寨的疑问。

汕头露露反诉承德露露

8月,汕头露露终于作出了回击。14日,汕头露露负责人称,汕头露露已对承德露露进行起诉。不过,本次诉讼的目的并非为了求偿,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汕头露露合法利益,能够继续有偿使用“露露”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因此,赔偿金额只写了50万元。据了解,这也是近年来汕头露露在商标纠纷中,首次对承德露露发难。有知情者称,这次诉讼汕头露露手中握有有利证据。

关键证据主要指两份文件。一份是《备忘录》,另一份是《补充备忘录》。签署方分别是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其中,《备忘录》于2001年12月签署,《补充备忘录》于2002年3月签署。文件表示,汕头露露可以在南方八省生产和销售罐装 “露露”和在全国独家生产和销售“露露”利乐包产品。

汕头露露称,三年来,因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变更,新的管理层企图否认前述历史情况,推翻《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的相关约定,并使用各种手段企图否认合同效力,终止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长期合作,独占“露露”杏仁露及系列天然饮料产品在全国的消费市场。

但承德露露方面表示,露露南方提起诉讼,是为达到使两份备忘录合法化、妄图长期非法使用公司无形资产的目的。承德露露在8月18日的公告中认为,上述备忘录的签署未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程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国有资产审批程序等任何法定程序。并且,签署人王宝林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长职务,王秋敏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职务,均属关联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是露露南方的外方股东,两公司是关联企业。

两家露露目前的日子都不好过。2015年-2017年,承德露露营收分别为27.06亿、25.21亿、21.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3亿、4.50 亿、4.14亿元,均呈下滑趋势。而汕头露露前几年汕头露露销售额可达两三亿元,现在仅有1亿元左右。

南北露露商标战斗争升级,谁将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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