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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迫近监管红线 3年19次被罚闯关IPO不易

作者:昆仑

来源:GPLP(ID:gplpcn)

由于资本金的压力,各地城商行纷纷走上IPO道路。正在A股排队IPO的厦门银行在9月7日接到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反馈意见后,10月9日,在证监会网站公布了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此次IPO,厦门银行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总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25%,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资本金,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1.67亿股。

GPLP君看到,该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近年来下滑明显,截至今年年中,一级资本充足率已经下降到 8.86%,迫近了监管新规要求的 8.5%。然而当前沪深两市排队上市的银行已经到达 14 家,何时能够上市还未可知,厦门银行还要继续扛住资本金压力。

积极开展两岸金融交流合作

厦门银行是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其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11月的厦门市商业银行。 与一般城市商业银行不同的是,2008 年,厦门银行引入富邦银行(香港)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大陆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具有台资背景的城市商业银行”。

近年来,厦门银行发展迅速。自 2008 年厦门银行引入香港富邦银行作为战略股东后,9 年间实施了 8 次增资扩股,最近的一次是 2016 年 12 月,以每股 4.6 元的价格分两次增发 5 亿股。

营收上发展也还不错。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厦门银行资产总额2172.69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130.59 亿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662.71 亿元,吸收存款总额944.96 亿元。2018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19.05亿元,利润总额9.26亿元,净利润6.86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8%,拨备覆盖率为207.30%,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增长。

因台资背景,其在服务两岸的金融业务做的比较出色。 自2009年中至2016年9月末,厦门银行服务的台籍客户近1.9万户,管理的客户金融资产年日均12.5亿元,与2012相比增长了2倍。累计通过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两岸人民币清算结算金额达555亿元,占厦门市两岸人民币清算总额的近八成,连续多年在厦门市居于领先位置。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不过,虽然厦门银行在两岸金融创新方面颇有建树,但问题依然不少。

比如,在证监会反馈意见中,“法人股东的股权结构”、“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转让情况”等股权结构问题受到监管的关注。

厦门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股书显示,第一大股东厦门市财政局,持股比例20.21%;第二大股东为台湾富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78%;第三大股东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65%;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针对监管反馈意见,厦门银行表示,该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并称“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另外,厦门银行称,“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并未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本行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不良率高于上市城商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该行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9.41 亿元、8.79 亿元、7.31 亿元和 4.92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38%、1.45%、1.51%和 1.37%。

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厦门银行资产质量问题被多次提及,比如“请发行人披露不良资产处置情况”、“说明批发和零售、制造业不良贷款率增长较快的原因”、“补充披露各地区不良贷款率的情况”、“披露逾期贷款的统计口径,逾期贷款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等。

与同行业上市银行不良率对比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上市城商行平均不良率1.36%、1.26%、1.24%,厦门银行分别为1.45%、1.51%和 1.37%,比同行业上市银行平均水平略差。

厦门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的变化趋势与A股已上市银行和城商行一致,但无法保证目前或未来向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质量不会下降。

对于报告期内不良率先升后降,厦门银行解释称,2015 年和 2016 年,我国整体发展进入“新常态”,结构调整逐步加深,实体经济发展面对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该行的服务范围和发展速度并未削减,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并且小微企业占企业贷款及垫款比例较大,其相较于大型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更容易发生违约;同时,批发和零售等传统行业普遍面临产能过剩、转型困难等情形,也逐步暴露出信用风险。在前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该行不良贷款率由 2015 年末的 1.37%上升至 2016 年末的 1.51%。

随着该行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并伴随着不良贷款核销、清收力度的加大,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末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5%、1.38%,呈下降态势。

另外,记者注意到,不良贷款地区差异较大,福建省内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省外不良贷款率较高,截至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3.81%、5.04%、6.29%和 2.69%。

对此,厦门银行表示,福建省外地区涉及重庆分行,其相较于本行其他经营地区更高。2016年本行重庆地区不良贷款率快速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行重庆地区部分客户位于距离重庆主城区较远的区县,为本行日常沟通和贷后管理增加了难度;受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本行重庆分行涉及的部分钢铁企业贷款出现了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形,该类贷款抵押物多为厂房、商业用房,处置变现难度大;部分企业涉及多家债权机构,司法程序复杂、诉讼时间长,不良贷款的收回进展较慢。

2017 年以来,针对重庆分行的实际情况,厦门银行逐步退出了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成立了不良清收专业团队。下一步,厦门银行表示,将继续预防与处置相结合,采取主动淘汰存量隐患客户、严管授信敞口、大力推动不良清收工作等措施加强重庆分行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该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分别为 19.51 亿元、17.17 亿元、16.08 亿元和 11.00 亿元,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207.30%、195.39%、219.99%和223.47%。

3年接连19次受罚

厦门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年年初,厦门银行的一起千万级的行政处罚引起了业界关注,而此并非个例。2018年1月27日,银监会发布了两起对厦门银行的行政罚单。

据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文件,2018年1月12日,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对厦门银行作出处罚,厦门银行存在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等问题,被处以2,45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据厦银监罚决字〔2018〕11号文件,2018年1月12日,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对厦门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及兼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庄海波作出处罚,警告并处罚10万元。

而"千万级"罚单的风波未平,厦门银行又遭遇处罚。

据京公(西)(消)行罚决字(2018)0212号文件,2018年2月5日,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厦门银行作出处罚,厦门银行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据闽银监罚决字[2018]13号文件,2018年6月5日,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厦门银行福州分行作出处罚,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存在贷前调查未尽职等问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事实上,厦门银行早已"前科"累累。2014-2018年6月,厦门银行共计收到19起行政处罚。如此密集的罚单,无疑折射出厦门银行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存在的漏洞,内外交困之下,未来如何保障银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则是厦门银行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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