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已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抗yi,要求将淘宝从“恶名市场”名单中除名。“恶名市场”榜单是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榜单主要是针对美方认为在互联网上存在侵权、盗版、伪造做假等状况的行业或者市场,一般也是被认为需要就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或者开展维权行动的对象。淘宝去年2月底与百度一起被列入这个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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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恶名市场”的帽子戴在头上,确实不好受,现在百度摘帽了,马云自然也坐不住了。当然,马云要求摘帽我们可以理解,但从淘宝给大家的消费体验来看,我们认为马云真的不该急于撇清。我们不妨先看看美方将淘宝列入“恶名市场”的理由,美国方面指出作为中国访问量最高的网站之一,淘宝虽然在解决侵权产品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是要杜绝这一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说淘宝一直受到假货问题困扰,再比如淘宝促销活动中被指存在先提价再打折的情况等等。
其实,只要我们仔细研读下美方的报告,就会发现淘宝确实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都是淘宝的错,这是淘宝作为国内C2C平台先驱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我们都知道任何一个行业的先驱,在成为市场先行者后有订立规矩的权利,他们所制定的规则往往都会成为同行业的规则,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国家在制定行业法规时,很多时候也都是照搬龙头老大的办法,这是任何一个市场追随者都难以获得的先天优势。
可另外一个方面,一个行业从产生到发展,从无序到有序,先驱肯定会遇到种种问题,所有的这些艰难险阻,所有的这些制度漏洞带来的后果,甚至是声誉受损先驱者都要自己承担,而后来者只需要踩着先驱的脚步前进就可以了。淘宝既然要做中国C2C行业的先驱,要做中国电子商务的先驱,那就要有做先驱的准备,就要做好承担责任的打算,所以马云对这个“恶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是淘宝比国内其他的C2C平台更恶,而是因为淘宝是在前面探路的。
当然,针对C2C平台出现的贩假、售假、欺诈等问题,淘宝确实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常上淘宝的人都会发现,每隔一段时间淘宝都会有新变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这些进步不仅马云看到了,淘宝的客户也感受到了,美国人虽然离得有点远,但我们相信他们也能看到淘宝一天天的变化。
不过,对一个平台、一个市场的评价,无论是谁最终看的都是结果,而不是你做了什么,或者是想做什么。所以,客观地说虽然马云做了许多,也有美好的愿望,但事实上淘宝在构建良好的消费体验,在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知识产权上,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这不是淘宝的错,作为C2C平台,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淘宝,淘宝任何一个漏洞都可能被放大,被利用,任何一项制度都可能被人钻空子,但这却是一个市场先驱者要付出、要承担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马云应该有更大的气度,不要急于撇清“恶名市场”,而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淘宝,为国内的C2C发展树立良好典范,让更多的网商和消费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