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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2008年包西铁路建设经过曹刘沟,共征地39.93亩,每亩获征地补偿款12000元,村集体共获征地补偿款479160元,去向不明。据村民说,1996年,深圳一家公司为村上投资修建了宝龙希望小学也被征迁,在建设过程中村民纷纷义务投入劳力参与修建,并且每位村民为建希望小学捐款20多元(村上有900多人),落成后的学校拥有40多间房子,在包西铁路经过曹刘沟时被征迁,村民仅知道村上获得大量赔款,具体多少村上从来没有向900多村民报告过。
  在宝塔区蟠龙镇一份《关于曹刘沟村**问题的解决意见》红头文件中,记者看到处理意见是:2008年包西铁路建设共在曹刘沟村征地39.93亩,共获获补偿款712393.2元,该款项由市征迁办全额拨入曹刘沟村在镇政府村账镇记账户。该款项由村委会付给村民土地、附着物赔偿等支出321682.4元,剩余款项用于推地、推地盘、给村民缴合疗等支出。村民认为,村支书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给村上推出巴掌大的一块宅基地竟耗费近7万元,至于为村民缴合疗更是无稽之谈,合疗都是村民自己缴的,只是一笔很小的支出,而镇政府处理意见只草草说剩余479160元用于推地、推地盘、缴合疗,并不能使村信服。

  村民向记者反映,退耕还林近10年了,他们一直没有拿到林权证,镇上与村上也没有给他们办理统一专用账户,导致农民的退耕还林款每次都是先由时任村长郝卫生先全部领回来,而后在截留克扣后再分给村民。事实表明,10年来村上部分弱势群体没有有退耕地报不上去,没有获得过一分钱的退耕还林款,而村集体却从中空报了68.37亩,作为村上的收入;更让村民愤怒的是,每年村上还要截留村民的每亩退耕还林款20元作为村收入;更让人惊骇的是,曹刘沟2005年退耕还林款不知去向,至今成迷。刘社会是个典型的弱势群体,10年来没有享受过退耕还林政策的恩惠,生活甚为窘迫,衣衫褴褛,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那么曹刘沟村1200多亩的退耕还林名额都分配给了谁,钱又被那些人侵吞了?我们不得而知。
  村民数次**反映情况,最终在2012年负有监管责任的蟠龙乡镇府出炉了一份处理意见。意见称,经蟠龙乡政府核查,曹刘沟村2002年至2011年共领取退耕还林兑现款1019276元,付种苗费和兑现给村民875929.68元,领取和兑现账目齐全。处理意见中有一个这样一个案例:在退耕还林政策兑现之前(村民)曾与刘张安签订了合同,将本村的退耕还林地转包给刘张安经营,经营期间刘张安共领取2002年至2004年退耕还林兑现款170520万元。由于政策兑现后村民**,经时任工作组调查处理,解除了承包关系,将退耕还林地退还给村民,并退还领取的退耕还林兑现款98016元(此案已结)。因此兑现资金出现了缺口,从2005年开始,村委会将当年的退耕还林款用于对付上一年的退耕还林,至现在给村民少兑付一年的退耕还林款。从2006年开始,村上在兑现退耕还林时每亩兑现了140元,给村集体截留了20元。退耕还林规划之初,村集体的173.87亩退耕地也规划入兑现范围,由于近年退耕还林没有新指标,村上有35户村民的退耕还林地一直未纳入兑现范围,村集体研究在村集体的兑现款中给35户未享受过退耕还林政策的村民每人照顾0.8亩退耕还林,村集体结余退耕还林面积68.37亩。至此村集体共截留退耕还林款143346.32元,其中122873.92元用于了村集体开支,节余20472.4元。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第四十七条规定,退耕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曹刘沟村违反了《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建立起退耕还林的专户储存,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存在随意截留退耕还林的情况。目前村集体结余68.37亩退耕还林面积,明显是村上套取国家款项的违法行为,今后源源不断的节余款项又如何使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村支书郝卫生、村会计刘金良等拥有几十亩退耕还林亩数的村干部在这场风波中纷纷“金蝉脱壳”,悄然辞职,让复杂的村务更加扑朔迷离。
  在镇政府的处理意见中,2008—2011年蟠龙采油厂在曹刘沟打井6口,井场及道路共占地73.04亩,但是一直没有结算,工作组进村后督促村委会与蟠龙采油厂进行了结算,共结算土地占用费6.75元。由于村干部在结算土地费时疏忽,漏结土地费2.42万元,工作组及时发现补漏回来。期间采油厂共付给77000元水费,2011年20000元水费缴入村账,2008年的57000元由时任村支书刘志杰收取,其中36680元用于给井队拉水,10228元用于村务开支,结余10092元。
  村民反映,2011年村上的部分残疾人和老年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并未吃上低保,而一些家庭富裕的家户却吃着低保(村支书郝卫生弟弟与弟媳都有工作,还吃着低保);本来2011年国家给低保户每户发放了1470元,村支书郝卫生把全村的低保统一现金领回来,每户扣了470元,实际给每户发放了1000元。镇政府的解释是,村上的贫困户多,低保名额有限,截留 470元分给剩余贫困户。即便如此,村上部分病残老人们仍然没能享受上低保补贴。
  镇政府的调查结果是,2011年,曹刘沟村上报低保户45人,由于指标有限,村上贫困的村民及老年人较多,村三委会研究将45人的低保款统一领取后分配给60人,每人领取1050元。
  据村民说,因为他们的**,镇上将2013年将曹刘沟享受低保名额压缩到5名。镇领导的解释为,曹刘沟村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人均收入大部分均高于享受低保人群的收入,所以2013年缩减到5名?记者走访发现,像刘社会,以及村上病残丧失劳动力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的人还有,他们仍然没有享受低保的机会与权利。镇政府的做法是否妥帖,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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