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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联社姚小虎理事长违规、违法情况反映

By: 狗狗舞明星 发表于 2013-4-17 16:02:27 · 6912次点击   回复:0   
陕西信合:
  我们是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联社的派遣及临时员工,为了印台联社全体员工的长远利益,为了维护陕西信合的整体形象!在我区联社发生的关于姚小虎理事长多起违规、违法事件,姚小虎,男,2012年7月任铜川市印台区信用联社理事长。我们有义务向上级如实反映关于他的一些情况:
  
  一、三百万当上理事长,扬言要拿回叁仟万!
  姚小虎一上台,便利用全体员工竞聘的机会,大肆收受贿赂。将没有掏钱的人即便有真才实干也都全部淘汰,一律不允许他们参加竞聘,并且全部取消竞聘资格,而任用那些亲信党羽,红土信用社的旧部(如综合部经理孔瑞,综合部经理是原红土社分社负责人,是姚小虎的主要跟班,不学无术);而对那些愿意进行钱权交易的人,以及有问题的人(如稽核部经理,此人目前在检察院仍有未结案件,在广阳信用社虚假注资案件未结)。员工竞聘结束之后,姚小虎在其朋友聚会时说:“我当这个理事长花了300多万元,在任期三年内要拿回叁仟万!”
  
  二、放款收回扣发放冒名贷款,乱放贷款尽谋私利
  姚小虎在任印台联社红土社主任时,就结交社会上一些劣迹人员,并为其发放多笔冒名贷款,为信用社信贷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例如:“铜川市祥光涂料厂”发放的二笔300万元贷款已经进入不良(此两笔贷款已经打包处置到表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常争,耀县人,属于无业人员,2007年,姚小虎为常争一次办理发放20笔5万元的冒名贷款,现在全部成了不良,并且经过再次冒名置换,结果并没有改变,风险损失更大。
  姚小虎违规发放冒名贷款,将各基层社贷款规模强行掠夺,集中在联社营业部为他的社会上不正当关系户办理冒名贷款。并在2012年旺季工作会上强词夺理说:“你们既然不懂经营,就不要怪别人,谁让你们不及早发放(贷款)”。2012年8-12月,全区其他基层社只是以将以前年度的营销贷款办理还旧借新,而近2亿的贷款规模全部在集中营业部发放,为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实行了钱权交易,按10%进行收受回扣。例如为长江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长江,发放的违规、冒名贷款2笔公司客户400万元,担保条件极差,许多担保有名无实,利用所谓的“林权”及皮包公司,根本不具备担保实力,况且李长江信誉极差,其名下的“铜川市长江商贸有限公司”在此之前已经欠息达数拾万元、在铜川农发行的1亿多元贷款早已形成不良、在我区联社营业部和在红土社的多笔贷款及冒名贷款已经欠息累累,早已形成不良;因此事件原铜川市农发行行长戴小军被罢免,其他主要负责人如原信贷科长郭某等人已被**机关逮捕判刑。但姚小虎到印台联社任理事长后,李长江就如坐上宾,整天在联社各部门穿行如入无人之境。李长江之前的不良贷款还没有清理,后面又继续为其发放新的钱权交易贷款,像这样下去,印台联社还能存活多久?(这部分情况可以从联社机关、营业部和红土社任何一个员工口中得到证实。)
  
  三、不顾员工利益刚愎自用,借改革之名滥用手中职权
  按照省联社指定的实行绩效改革标准,领导工资和员工工资最低和最高档次不能相差5倍。但姚小虎不顾各网点的实际情况搞“一刀切”,独断专行,职工工资相差几十倍、几百倍,高的二三万,低的不足百元。我们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各个网点发展明显悬殊(贷款和存款规模最高和最低可相差近10倍)的辖区,完全应该区别对待,统筹兼顾。“一刀切”是完全不可取的。
  可笑的是这种“一刀切”竟然已经被顺利执行了!姚小虎在理事会上一言堂,其他人根本不敢反驳。下属仅仅按照一个理事会的讨论稿就盲目执行,对姚小虎惟命是从。理应成立的专门的考核机构、正式红头文件全都没有,就不分大小社的性质、不按各信用社的地理环境和各社的实际情况、不按员工综合素质能力,更可笑的存贷款余额大的社反而绩效工资基数定得大,余额小的社绩效工资基数小,从2012年7月到12月,我区20个网点员工的工资最高的每月近几万元,最低的只有不足百元,如果和领导班子的工资相比,相差更是难以想象!广大社员没想到这原本会造福自己的绩效改革竟然让收入更加微薄,他们完全无心工作,最后发展到民怨沸腾,而这一切完全是因为姚小虎一个人的独断专行!
  
  四、违规经商以身试法,藐视国策私生二胎
  姚小虎严重违反从业人员不准经商的规定与他人在铜川新区经营“金鼎”酒店,并伙同他人对外承包工程,这些事实,铜川信用社员工都普遍知晓。
  姚小虎想方设法安排其妻张晓娟进入了印台联社风险部工作,违反了省联社的近亲属回避制度;其次张晓娟自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请事假达半年之久,未按照规定上报上级审核,属于严重违反省联社请假管理制度(此事有联社综合部查询考勤和工资表为证)。另外姚小虎夫妇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到西安私生第二胎。
  
  五、违反劳动合同法,拒绝签定劳动合同
  我区联社有70多名派遣人员及临时工,在信用社已经工作20多年,不但不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而且还同工不同酬,待遇悬殊较大,对这些员工不按绩效考核,如金锁社的高福云和高楼河信用社的路艳丽在我社工作已经20多年,并且扬言,要在春节过后,将我们70多人全部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要求,每月最低生活费应不低于1050元,但全区有许多员工每月收入不到百元,请问他们如何生活?如何能正常投入工作当中?
  
  今天就将以上发生的事实简要反映至此,建议省人民政府、省联社、省银监局对姚小虎以上违法行为通过明察暗访进一步核实,尤其是大额贷款发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请你们务必按照规章制度严肃查处,以正纲纪,否则必将铸成大错,势必葬送印台联社及全体员工的前程利益。
  今后如发现新的违规、违法事实,我们会以一个陕西信合员工的身份如实反映!这是全区派遣员工及临时工的共同心声,请领导务必重视、及时解决!
  
  印台区农村信用联社的全体派遣及临时工的心声
  2013年 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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