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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县环保局局长黄立志纵容纸厂非法生产
举 报 信

  事由:湖南省宁乡县环保局局长黄立志纵容纸厂非法生产,无证排污的渎职行为。

  我名刘桂文,2007年7月26日,与熊友明合伙购买宁乡县横市镇泉塘造纸厂。于2008年1月30日更名为宁乡县永兴造纸厂,我俩约定原泉塘造纸厂为宁乡县永兴造纸厂一车间;已于2007年8月6日被宁乡县人民政府(宁政罚字【2007】第6号)责令关停的原熊氏纸业有限公司为宁乡县永兴造纸厂二车间。两个车间共用一套证照。

  2008年5月12日,熊友明因故身亡。双方合伙关系因自然人死亡而终止。 2010年2月5日,我响应国务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的号召,贯彻湘财建便函【2010】001号文件精神,申报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已经核实批准。我车间自申报之日起即停止生产并拆除了设备。但二车间一直在非法生产经营。

  宁乡县永兴造纸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由相关部门于2009年2月25日颁发。有效期自2009年2月25日始至2012年2月25日截止,法人代表为熊友明。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于2008年1月30日颁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熊友明,该执照仅于2008年6月10日、2009年5月27日进行了年检;2010年和2011年未进行年检;到2012年熊友明的继承人在没有取得我的同意和委托通过非法手段进行了补检,执行事务合伙人仍为熊友明。一个死亡已达5年的自然人,居然还可担此重任,真是怪事一桩。更令人气愤的是,现永兴造纸厂二车间生产经营者熊命球本人直接将生产污水排放至沩水河中,污染沩水水质,损害群众健康。该厂污水处理设备形同虚设,当地群众心知肚明。但是敢怒不敢言,为什么?因为熊家家大业大,有权有势。尤其是左继平(熊命球的儿媳妇/熊友明妻子)当上宁乡县的政协代表后,熊家更加有恃无恐。群众选她当“代表”,她本应当代表群众、认真履责,却如此“回馈”群众,真正有辱“政协代表”的称号,如此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亵渎法律尊严的“政协代表”,我们还要她做啥?

  湖南省宁乡县永兴造纸厂证照失效、生产污水直排等问题我已多次向宁乡县环保局局长黄立志反映和投诉多次,但一直遭到他的推诿和蛮横答复,该企业每天白天不生产,只晚上生产的行为至今未得到任何处罚。为了公平和正义,特发此贴,希望得到公众关注,引起领导重视,迅速处罚为盼

  举报人:刘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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