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有网帖曝称吉安市安福县林业局局长违规使用公车及公款消费。对此,安福县林业局局长刘武凡回应称,发帖人对其有成见,“网帖内容纯属子虚乌有胡说八道”。但新法制报记者23日暗访发现,网帖所曝的安福县林业局公款消费有指定酒店一事并非空穴来风。
网曝局长公款消费
网帖称,刘局长的妹妹在安福县财政局对面开了一家酒店,每天生意爆满,都是林业系统公款消费和木材老板在此消费。网帖还称,刘局长公车私用也不得了,他女儿在南昌读高中、读大学几乎每个礼拜用单位配给他的专车接送。
此外,该帖子还罗列了安福县林业局局长公款私请等“罪状”,称刘局长去年有一次在安福城北名都大酒店用公款请自己的私客吃饭,一张单子就是5000多元。记者注意到,22日,此网帖被删除。
回应发帖人有成见
2月22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与安福县林业局局长刘武凡取得联系。刘武凡称,他本人并没有看到网帖,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跟他大致说了网帖内容,“网帖内容纯属子虚乌有胡说八道”。刘武凡还称,他知道发帖人是谁,“因为他怀疑我整了他,一直对我有成见,所以就到处告我的状”,并称他经得起调查。
据安福县林业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武凡的女儿是在南昌读书。至于刘武凡是否公车私用接送过女儿?这位工作人员称,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出台后,他没看到过,但此前,局主要领导公车私用现象屡见不鲜。
暗访店家自称“定点酒店”
23日下午5时10分,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安福县财政局。记者注意到,位于武功山大道的安福县财政局对面,总共有大大小小的酒店6家。
记者走进安福县财政局斜对面的“七天假日酒店”,服务员问记者是不是用餐,记者表示要到县林业局定点酒店用餐,服务员回答说,隔壁的“一品湘”菜油馆才是林业局的定点消费酒店。
随后,记者来到“一品湘”菜油馆,记者走进厨房,一位自称姓肖的男子告诉记者,“一品湘”就是县林业局定点酒店,“林业局接待下面来的客人都在我们这里用餐”,但肖姓男子否认林业局局长的妹妹是“一品湘”的老板。记者随后从“一品湘”菜油馆周边店主的口中证实,“一品湘”为安福县林业局领导的亲戚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