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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记曝公安局长黑金仕途

第2与第4篇日记(1999年4月和6月)

描述了T两个月来的生活:每天吃吃饭、喝喝酒、玩玩女人;并通过司机“找了些个女人”。

第5篇日记(1999年7月初)

给上级领导“送了点红包,不多,一点心意,只是把别人送我的再送出去,这是投资”。

第9篇日记

至此才正式谈到工作:“下午,局里很忙,最近盗窃案频发,治安越来越差。”日记明确记载T第一次受贿是1999年9月9日:“覃(覃子斌)塞给我的两万块钱,不算什么。”

第14篇日记(2000年春节)

“老婆告诉我,这个春节收了现金27万,给领导送礼花了13万,剩下的不多,不过书房堆放的烟酒折合起来可能也有5万左右。”

日记显示,2003年7月,T让老婆开了“蓝姐餐馆”:“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放心,自己的地方自己放心。场面上的应酬,桌面下的交易越来越多了,必须未雨绸缪。”

最后97篇日记

95% 记载的都是吃饭、行贿受贿、协助恶势力欺负市民、玩女人等腐败行为。其中,覃通过T承包工程,送上了60万元,为了讨好T,覃还专门给他找了两个女大学生 供其淫乐;T为了升官,跟ES市曾书记(网民推测为原ES州政法委书记曾祥国,已被双规)一起嫖娼,并向其行贿70万元,终于被调任了ES市公安局长;又 是通过行贿曾书记等人,被调任为ES州公安局副局长。

最后几篇日记,T表示了2010年的忧虑:T曾行贿过原ES市委书记吴希宁,而吴已于今年6月因受贿600余万元一审获刑15年,而“曾书记也倒了”,T怕牵连到自己;T已被人举报,幸亏被“司法系统的朋友压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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