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检察院一位知情者所言,海淀区一半以上的土地就是在利益交换中被周良洛廉价出卖。
土地,成为周良洛仕途的终结者。今年49岁的周良洛曾先后在北京城市建设最快的朝阳区和海淀区任副区、区长。2007年4月1日上午,周良洛与 海淀区四套班子领导在昆玉河畔长春桥区绿地共同种下一株雪松,这是他仕途生涯中最后一次公开亮相。两周后,他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周良洛
2008年3月28日,周良洛站在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被告席上。法庭审理查明:从1998到2006的8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共计1672万余元,其中有1500多万元涉及土地审批和房地产项目,占贿款的90%。其妻鲁小丹参与受贿889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良洛死刑,缓 期两年执行;鲁小丹被以相同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知情者如此描述法庭上的周良洛,“听到判决时,他坦然表示在意料之中,语气沉稳平静”。周良洛和鲁小丹没有 当庭提起上诉。
擅长经营的区长夫妻
跻身仕途14年,周良洛在圈子里的口碑不算太坏。
“(周)还算比较实干,做了不少事情。他说话比较直,讲话也比较干脆,做事风风火火,决策比较快。一旦做出决定便很少更改。”北京市政府一名曾 与之打过交道的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而在海淀区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印象中,周良洛有一定亲和力,不是特别官僚。此外因出身高校,和各大高校关系不错。
周良洛祖籍江西铅山,1978年进清华大学电机系,成为“文革”后第二批大学生。此前,他在河南省中牟县插队。1983年清华毕业后,周良洛留 校工作,1989年9月任清华团委书记。这是一个有点特殊的位置,查阅历届清华大学团委书记的资料可以发现,他们的仕途由此不再局限于高校内,而且往往发 展顺利。周良洛亦不例外:1993年他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1994年任区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1月任朝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2年3 月,他调任北京市海淀区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
据案卷资料,周良洛清华大学毕业后,先后在清华大学社科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深造,拥有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年周良洛升任朝阳区常务副区 长后,仅用半年时间,就策划并组织了“朝阳国际商务节”,重点推出“CBD概念”等。调任海淀区委副书记后,又提出了至今仍流传甚广的“上风上水上海淀, 融智融商融天下”概念。凭借时髦的执政理念,周良洛博得“擅长经营城市的区长”美誉。提起他的经历,辩护律师、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的杨若寒律师就连称“可 惜”。
周良洛仕途风顺的同时,在海淀区一个较小圈子里,“鲁大老板”或“区长夫人”成为房地产商竞相结交的对象。
鲁小丹,1962年出生于哈尔滨,与周良洛结礼于上世纪80年代末,曾在北京歌华公司工作。随着周良洛高升,她的工作也是几经转换。2000年 1月,几乎在周良洛升任朝阳区常务副区长的同时,鲁小丹与另一自然人孟钢合伙注册成立了北京盛世风华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万元注册资本中,鲁小 丹与孟钢各出资25万元,鲁小丹任经理和执行董事。2002年2月,鲁小丹又注册成立了北京诚信世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主营业务均为“企业 形象策划”,实际上是汇聚权力红利的转账机构。一审判决书显示,鲁小丹与周良洛一同受贿的800多万元主要通过这两家公司转账,成为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她更多把那两家公司当作'影子公司’,因为信用在周区长那里。”海淀区一官员说。“鲁小丹爱钱”是周良洛曾经的下属和同事屡次提及的,与此相对应是“周 良洛是被他老婆拖下水”的“红颜祸水”思维模式。“这很难解释周良洛在法庭上的表现——周良洛在法庭上对部分涉及妻子的受贿指控提出了异议。他在法庭上想 '保护’妻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知情者如此告诉本刊记者。
对于夫妻共同腐败,反贪局有一个规律性的总结,“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夫妻二人同是官员,禁不住诱惑,又少了必要的监督,于是有机可乘,联袂贪 腐,甚至互相攀比。这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贪官’,既可各自为政,又可以'官官相护’,通过'权力对敲’以获取权力红利的最大化。另一种则是夫妻一方做 官,而另一方借机进入商界,或者只是开几个'影子公司’,以便让权力与商业珠联璧合。凡心眼明亮者都知道,这些公司真正涉足的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官场经 济。在此意义上,这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从商实为搭建一个个能够为其家庭输送权力红利的收费站、利益中枢或者'贿赂漂白机’”。
“表弟”王少一
紧邻北京三里屯的幸福二村小区32号楼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达283平方米,若以当前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估算,周良洛夫妇拥有的这栋房产总价已达500万元。
据201室的邻居们回忆,此前数年,他们很少在这里看到周良洛的身影,201室只有女主人鲁小丹自己居住。大约在2007年3月初,鲁小丹开始 整理201室对外招租。与其直线距离不过50米的35号楼1单元202室,则是河南籍商人王少一持有。据曾协助办案的物业介绍,王少一与周良洛的亲密合影 摆放在屋内显眼位置。
在过去的5年间,周良洛对外以“表弟”称呼王少一,并将其引荐给京城政商各界。而根据有关司法材料显示,王少一是周良洛的“发小”,也是周良洛案件的突破口。
47岁的王少一是郑州市二七区人,原是郑州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后靠汽车生意起家,是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周良洛仕途前景一片光明的1999年,王少一进京投奔时任朝阳区宣传部长的周良洛。此时,房地产并不是周良洛敛财的第一个领域。
根据周良洛案发后的交代,从1998至2005年,在他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期间,为各类中介公司介绍广告业务、提供手续便利,先 后多次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波普广告公司、东方朝阳广告国内公司和大正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上述4家广告公司负责人10万元至99万 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74万元。根据办案人员的书面材料,这个意外收获源于侦查人员在预审中头脑冷静、步步为营。“在一次讯问过程中,周良洛无意间提到 自己在担任朝阳区宣传部长时曾为朝阳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侦查人员顺口说了一句,'收获也不少吧?’周良洛愣了两秒钟,立刻说,'没有没有,我的问 题都是后来才有的’。侦查人员看出他所言不实,进一步开展政策攻心,最终促使他交代了问题。”
2000年,房地产市场风生水起,周良洛在任朝阳区副区长期间,在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的前期规划手续过程中为其提供 帮助,并于2001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小军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发小”王少一则在周良洛的提携下,开始进入因房地产热而被带动的配套园林绿化业。
由于园林绿化实行与建筑行业一样的资质准入制,初入京的王少一选择了与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合作,以类似“贴牌”方式挂靠经营。成立不到 2个月,即获得由北京市园林局下发的四级园林施工资质——这在业界属于资质极低的企业,一般无缘承揽重大工程。2002年4月,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 公司登场,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少一和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各出资50万元。不久,两方出资比例发生调整:王少一出资额增至90万元, 郑州市园林绿化事业有限公司则减持至10万元。
正是周良洛的引见,在没有任何招标信息公布的情况下,资质极低的北京博雅绿茵公司却先后承揽了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五星 级)等工程的部分标段(此标段价值3000余万元)。全长9公里的元大都遗址公园的总投资超过6亿元,也是北京市重点工程,北京博雅绿茵公司承揽了其中海 淀段的4.2公里。
2005年,北京博雅绿茵在承揽圆明园工程时,正值“防渗透膜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圆明园管理处出具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8月到2005年12月,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圆明园的综合整治经费高达2亿元。
此外,北京博雅绿茵公司还参与了一些项目的部分工程,包括海淀区北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造价380万元)、海淀区政府西花园工程(造价290万 元),以及博雅西园等房地产项目的绿化。无法忽略的是,早在2003年,即周良洛出任海淀区区长的第一年,就提出所谓“环境建设年”,调动各方力量筹资 60亿元,建设“秀美山水,园林海淀”。上述工程无一例外出自此次综合治理系列工程中,其中海淀公园是最大的工程项目。
复杂关系网下的利益交换
在步入仕途的14年间,除了1993至2002年任职于北京市朝阳区,周良洛的绝大部分时间在海淀区。2003年起,海淀启动北部新区发展战 略,将中关村重心战略性北移。海淀区北部新区是指海淀区西山、百望山以北地区,占海淀区总面积51%以上。重心北移,意味着很多原有行政村将被新兴的城市 社区所取代,其间有关土地利益的博弈可想而知。此时,周良洛除任海淀区区长,还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等左 右土地流向的要职。
这也不难解释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0名行贿者中,就有多达6名的行贿者是房地产商,周良洛90%的受贿款来自这些房地产商的“中介费”和“好处费”等多种名目。而周良洛身边的密友,则成为这些房地产商大手笔公关的对象。
周良洛最大的一笔贿赂来自房地产商刘军。刘军,河北霸州人,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白手起家的房地产公司老总,刘军曾取得辉煌业 绩,他一手创建的“泰跃系”以旗下的三驾马车——景谷林业、湖北金环、茂化实华名闻资本市场,最多时候控制深沪两市多达5家上市公司。41岁的刘军及其控 制的公司一直扎根于海淀区,曾开发“怡秀园”公寓及“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
刘军与周良洛属于“不打不相识”。根据案卷资料,2002年,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立项开发海淀区稻香湖北岸、北安河2个土地开发项目。周良 洛任海淀区长后,得知泰跃公司在海淀区圈地很多,遂不让泰跃公司继续开发。为了保住这两个项目,刘军找到与周良洛关系十分密切的原朝阳区建委工作人员皇甫 炳君,在向皇甫炳君支付200万元安家费和400万元家具款后,皇甫炳君担任了泰跃公司副总经理。
在皇甫炳君引见下,刘军不仅得以继续开发这两个项目,周良洛还同意泰跃公司参与开发稻香湖酒店项目(稻香湖南岸),并答应由海淀区政府为泰跃公 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作为回报,刘军送给周良洛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招商证券营业部专款至香港并兑换成美元,汇到以王少一名义在汇丰银行开设的账 号上。
2004年5月,因刘军入股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亿元资本金系从上市公司挪用,为避免被证监会追责,刘军找到周良洛要求撤资。最终,不仅 全额退回投资款,还追要了8%高达1600余万元的投资回报。为感谢周良洛,2006年春节,刘军以拜年为名,送给周良洛100万元。
亿城集团董事长周海冰则是通过周良洛的大学同窗好友李平得以结识周良洛。据检察院知情人透露,李平和周良洛是清华同学,两人关系密切,李平是周 良洛与房地产商周海冰交易间的“防火墙”,日常周良洛打球和租用别墅等费用均由李平支付,就连周良洛存放银行卡的别墅保险柜也由李平负责开启。
周海冰与李平的相识十分偶然。1998年,李平在民族旅行社一门市部工作,周海冰与几个朋友组团去韩国旅游,李平正好带这个团,两人因此相识。 2002年六七月份,两人再次偶然相遇。李平介绍自己正在跑房地产项目,而且与新上任的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李平 还安排周海冰与鲁小丹一起吃饭。周海冰亦通过侧面了解到:周良洛确实给李平批过地,只是因为其他原因未成。据此,周海冰安排李平到亿城公司工作,月薪 8000元,工作内容就是利用同周良洛的关系为公司办事并在海淀区找房地产项目。
通过李平,亿城集团获得海开公司转让的“竹园”项目。周海冰为此先后共支付2000万元,由李平安排给周良洛。对于周海冰的“慷慨”,周良洛表 示“大手笔,可以长期交往”,并在此后竹园项目的拆迁和开发中尽己所能给予帮助。在行贿过程中,既是地产商人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周海冰一直有意规避 与周良洛发生直接关系。“他通过李平给予周良洛钱款,给付款形式是通过李平和王凤长的个人公司以订立假合同的名义支付。”李平也在平时向周良洛灌输通过他 拿钱安全的“防火墙”理论:在实际行贿过程中,李平将卡设立为一卡一折,由周良洛拿卡,自己拿折。目的就是一旦出了事,钱的所有权可以说还是李平的,不好 分辨。为此,周良洛连夸李平“有头脑,安全”。
按照检察院一位知情者所言,海淀区一半以上的土地就是在这样的利益交换中被周良洛廉价出卖。
一把手的权力监督
也有人在质疑周良洛,比如沈梦培。
72岁、一头银发、急性子、当市人大代表15年多、能看见7号字、说话铿锵有力时而停顿,虚掩着门等本刊记者到来的沈梦培,是非如同黑白一般分明。
在议案和建议交付办理单位以后,为了能够落到实处,使每一份办理报告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他会紧盯着办理过程。这是一个固执的老人,他和每个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较劲。
自1993年开始,15年来,沈梦培连任了4届北京市人大代表。作为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研究员的他,是中国地震局地震观测技术学科的学术带 头人,1998年还被选聘为国务院参事。在担任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的6年期间,他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800多份议案和建议,大部分都是为北京的 建设建言献策,比如节能减排、修建地铁、供电系统无电磁污染等。
从2004到2006年12月,因为“上地建材城被强拆”、“海中市场停业”和“托管超市发”事件,沈梦培与周良洛开始有数次面对面的接触。提起周良洛,沈梦培很是“咬牙切齿”,“坏人,霸道”是他对周良洛唯一的评价。
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上地建材城被强拆,原因在于周良洛要帮助刘军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2004年中央政策规定2004年8月 31日后国有土地不得协议转让)拿到上地建材城的地。2005年11月5日,沈梦培看到媒体上登出《上地建材城状告海淀城管,索赔6亿》的文章,决定深入 调查了解。经了解,沈梦培发现这起北京最大行政诉讼索赔案2004年起诉至海淀区法院以后,海淀法院不断接到“协调”意见,特别是海淀区行政领导到法院做 “协调”,使海淀法院很难进行工作。
为了此案得到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避免干扰太多,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沈梦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第1371号代表建议:将“上地建材城状告海淀城管索赔案”移交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
2006年12月6日,在海淀区征求意见会上,吴青、高扬、吴观乐、卫爱民、沈梦培等代表被邀请前来。沈梦培向周良洛提出质疑:“在你的领导 下,7天内就把上地建材城6万多平方米给拆光了。对于这样一个已经存在了11年的大型建筑,为什么能在1天内通过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区法制办以及法人区长 的全部审批程序?随后进行的诉讼不仅给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还引发了标的额为6亿元的行政诉讼。如果法院判下来,这6个亿的赔款难道要海淀区纳税 人为你们的违法行为买单吗?”
刚开始,周良洛并不承认自己有什么失误。沈梦培拿出强拆上地建材城的审批表时,表上审批的时间是2004年7月28日,而强拆时间却是7月21日。看到此表,周良洛当场表示自己错了。
2004年,中关村街道办事处借口“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而推行“委托私营企业经营海中市场的改造计划”,宣布海中市场停业,目的是为了每年获 得转让海中市场经营权而收取的65万元收益。为此,中国科学院力学所研究员陈维波教授写了一封信致王岐山市长,请王岐山市长考虑中关村几万居民的实际生活 需求。沈梦培将陈维波教授的信转交给时任北京市市长的王岐山。王岐山市长随即批示请陆昊副市长办理,陆昊在批示中要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就海中市场问题与代 表当面交流,周良洛一拖再拖。直到2005年1月北京市人代会开会时,沈梦培找到周良洛,周良洛“红着脸表示要考虑考虑再说”。
“城市行政一把手一旦深陷楼市腐败,其危害性比行业内腐败官员更大。”沈梦陪认为,“他们手里集中了更多的权力,也就有更多寻租空间。比如,周 良洛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土地审批及房地产项目规划提供帮助,这不是一个国土局或一个规划局负责人能轻易做到的。但是,谁来监督一把手?制度上并 不明确。”
2007年1月3日,北京海淀区安宁庄村80名村民起诉海淀区政府非法批地的消息被传出。有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安宁庄村主任勾结乡、区个别领 导,在上报北京市政府时谎称安宁庄已经没有耕地,使得安宁庄的多数土地变成“黑地”,并把安宁庄村民“农转非”。2007年1月13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良洛作为海淀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其名字在起诉状中位于被告之列。有材料表明,这场“民告官”的土地违法案件成为周良洛被查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