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美拟对网络购物进行征税 引发网络销售商不满

  美国22个州目前正在讨论对网络购物进行征税。当前的经济衰退使美国许多州的预算不足甚至陷入财政赤字,而对网络购物课以税收可以弥补一部分赤字。虽然各行各业现在都陷入衰退当中,惟有网络购物仍处于上升势头。那些只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公司对此表示不满,目前网络购物都是不征税的。

  网络购物巨头亚马逊把推进征收消费税最为激进的纽约州告上了法庭。该州规定网络公司必须对售予纽约州居民的商品加收消费税,不管这家网络公司在纽约州境内还是境外。该州官员还考虑对网络音乐购物服务如iTunes等征税。

  目前还不知道消费税的具体数额。2008年网络购物占到全美总销售额的8%,达2040亿美元。比起07年的1750亿美元有所增长。

  市场研究机构Forrester的分析师Sucharita Mulpuru表示,根据2008年的数据和她的粗略估计,如果网络商店对所有商品增加消费税的话,每年将为政府带来30亿美元财政收入。

  但对网购征税并非易事,全国性网络销售商需要与不计其数的税务征收机构打交道——联邦、各州、市级政府对于不同商品的税率各有己规。

  1992年美国高等法院规定州政府无权强迫企业征收消费税,除非企业在该州开展业务。虽然这一法规现在仍有效,但国会有可能在政府的游说之下废除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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