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搜狐是版权“卫士”还是“伪士”

瞬雨 技术、管理、产经等领域 观察家

 

8 月18日,看了一期《波士堂》,IDG中国创始人熊晓鸽、奇虎董事长周鸿祎等大佬到场,并针对搜狐公司董事长张朝阳展开了一番唇枪舌战。这几位大佬的激战 固然精彩,而令我影像最深的却是节目后半部分的一个场景。当张朝阳高谈阔论搜狐视频在版权领域的种种骄人业绩的时候,周鸿祎毫不客气的用搜狗音乐的版权灾 难反问,即使是身经百战的“秀王”,张朝阳也面露尴尬,无以应对。

无独有偶,8 月19日,央视网、凤凰网宣布携手建“网络视频版权保护联盟”,搜狐视频主编于涛急于表态:“搜狐目前应该说是视频版权的表率,经过各个电视台合法授权的 广电资源,在整个行业内排在第一名的,我们从07年初开始就顺利的推出了视频新闻平台,坚持以媒体的模式来处理视频新闻,这一点也被很多视频网站所借 鉴……搜狐所有的影视剧内容都是100%正版,行业内除了我们没有一家网站敢做这个承诺……”其振振有词的高调姿态,俨然已经忘记了搜狐自身已经是在“版 权保护联盟”运动中面临被起诉的角色。恰恰是由一个版权问题重灾区品牌来扮演打击盗版卫士的角色,完全忽略观众听众的感受,似乎又一次发扬了搜狐一贯的 YY作秀风格。

再度巧合的是,本月初的时候,搜狐高调举办标题为《高清> 领秀》的战略营销推介会,在陈述其视频产品的未来策略的同时,着力标榜其版权保护者的形象和通过版权手段促进营销的决心。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我一直属于那 种坚持去电影院的少数人,长期推崇正版影视或者版权作品(虽然我不敢妄称不用盗版软件)。然而这次听到搜狐的版权标榜,我却不禁哑然失笑。对一个门户而 言,迎合迎合潮流趋势、跟跟风地进入视频市场并不出人意料,但拿版权大做文章,却不能自圆其说,未免也太矫情了。

搜狐作为国内三大门户之一,传播内容也理应是来自于新闻或商业渠道的正规授权(版权)内容,这是责任而不是奉献,不需要标榜。

实 际上,在搜狐自我标榜版权道德卫士的背后,却是盗版泛滥的版权重灾区。在从搜索网站向门户网站演变的转型中,只要有机会,搜狐就站在版权的对面;因为版权 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而逃避(回避)版权却与自身的收益成正比例;或者也可以说,对搜狐而言,版权与自身收益(而非客户利益)成反比例。从历史上来看,没有 证据可以肯定地说搜狐是真正的版权保护者;尽管搜狐以效仿雅虎成立了中国最早的搜索网站而成名,但却没有在其商业行为中积极运用其技术能力保护知识产权, 而是对自己网站中大量的版权侵犯行为袖手旁观、任由发展。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 的报道,去年4月环球、华纳、索尼BMG3家唱片公司和金牌娱乐公司起诉搜狐和搜狐旗下的搜狗音乐搜索并索赔五千万元。报道认为,“搜狐和搜狗的音乐搜索 为侵权录音制品的大规模传播提供了设施和便利,从搜狐和搜狗搜索引擎的设计开发来看,有能力从搜索结果中排除侵权录音制品,但其并未排除;在明知所链接的 音乐制品侵犯版权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制止侵权录音制品的传播,说明搜狐和搜狗积极参与、帮助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具有明显主观过错”。

当张朝阳在强调盗版不合理,应该打击的时候,却无发回答业内人士提出的对搜狗音乐的放任。在没有面临强硬惩罚的时候,搜狐即使再有更高的技术能力去保护版权、阻止版权侵犯,它也找不到让自己相信的理由去真正这样做。

搜 狐除了在版权方面无法洁身自好自圆其说之外,在本年度的“反低俗之风”整治行动中同样没有逃脱干系。09年初,由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将联手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搜狐列为低俗名单之列。张朝阳在媒体面前不断标榜自身“正 版”、“正派”、“主流”的互联网道德卫士的形象,真可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个卫士的背后,却有难以遮羞的重灾区,即使现在,也有很多低俗内容存在 不能及时清除。

搜狐之所以在切入视频领域的时候打出版权旗号,在我看来其实醉翁 之意并不在酒。我想,搜狐愈加宣扬他打击盗版急先锋的形象的时候,这种虚伪的版权态度恰好是他们业务低落的反应。不难看出搜狐日前在视频版权上的道德卫士 的高调形象只是其媒体宣传包装策略,但他们的市场份额是很边缘化的,并不代表其成为视频主流。从历史上各大业务发展角度来看,以搜狐为代表的门户网站一直 自以为在每个领域都能后来居上,但是往往都被各类专业网站,像搜索、IM、电子商务、视频、SNS等有一定竞争门槛的领域中的专业对手远远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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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瞬雨

肤浅的思想者,
困惑的观察家,
技术经济的自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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