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重申:未经批准,任何医疗单位不得在网上售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说,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批准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12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通知,加之正在进行中的以“医药分离”为目的的全民医改,让徘徊在十字路口的网络药店再次成为社会焦点。一方面是黑网络药 店层出不穷,给网络药店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另一方面,遍布社区的实体店以及缺乏医师指导让网络药店没有太多竞争力,不能真正为老百姓带来实惠。在这样的 情况下,危机四伏的网络药店如何摆脱困境?成为医药行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600%暴利“山寨药”溯源
“你要进货找我们经理去谈,我这里不做业务”,赵刚(化名)缓缓抬起头,打量了记者一眼,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对于他来说,将这些熟地黄、丹皮、山药磨碎成粉,添加一定量的淀粉,并装入一粒粒棕褐色的小胶囊就是每天的工作,“一天能装20瓶,2000粒左右”。
赵刚的“办公室”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附近某地下仓库,除了手边已经垒起的一小堆“成药”,仓库角落里还散落着三个大的黑白格蛇皮袋,装满了空胶囊、药瓶、包装盒等,“这是我们一周的工作量”。 10分钟后,拨通经理翟某的手机,听到一个河南口音,对记者警惕有加。
“你是怎么找到我们车间的?我们只做熟客。”
“XX介绍的,听说这个很赚钱,打算进一批货试试,给个优惠吧。”
“100瓶起批,28元一瓶,不过你得承诺零售价在160元以上。”
“我当然希望卖价高些,这东西不会吃出什么问题吧?”
“跟六味地黄丸成分差不多,能吃出什么问题?”
“瓶身上有防伪吗?现在的人没防伪的药可都不认。”
“有啊,400、800开头的都有,这东西挂个固话就能办,有什么难的!”
“你们做这个多久了?”
“你到底买不买,问那么多干吗!”
……
赵刚和翟经理赖以营生的“业务”正是生产仿制药品Goodman——一种风靡欧美的男性保健药品,不过价格昂贵,正品售价往往在100美元以上。“国内 没有原装的,北京地区的都是从我们这里进货”,翟经理的话语中透出一份自信,这份自信来源于自配药方生产Goodman两年以来,未见到任何执法部门禁令 搜查,利润高达600%,自学成才,一本万利。经营终端按照28元进货,160元“底价”销售来算,同样达到400%以上的毛利。
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关键字“Goodman”,得到6个地址各异、界面风格相近的Goodman中文官方网站,售价268~520元/瓶不等,瓶体上所显示的防伪电话更是五花八门,竟有6个。“官网”下面一些网址链接便是消费者哭诉或者质疑的声音。
“这类山寨保健品的始作俑者是万艾可(伟哥),你去百度搜一下,第一页的基本都是假的。99元一片的成药卖20元一盒,你信吗?”上海药房网运营总监徐锋华义愤填膺——山寨药、“黑药店”猖獗已让消费者对网络购药望而却步。
“三座大山”压倒网络药店
截至发稿时,全国已有12家网站经过药监部门审批,获得经营OTC药品(非处方药物)资质。它们背后,却是8000余家黑药店及淘宝、拍拍上难以计数的非法网店,“黑店”成为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滞后的最大障碍。
“日常药利润偏低,平均约20%。不法网站主要依靠减肥、丰胸、性保健及疑难杂症特效药获取暴利,这些往往是假药的重灾区”, 徐锋华分析道。数据显示,网络售药结构为常用药(48.84%)、减肥产品(14.95%)、药妆产品(14.32%)、保健品(12.5%),常用药不 到半数,更多的则是几类暴利产品。由于12家合法网站以常用药经营为主,这样的行业数据从侧面反映出黑药店的猖獗。
黑药店的“蓬勃发展”,源于行业暴利及监管乏力。
为何难以治本,其中包含深层原因——国家职能机构分权,难以统筹调配。在对网络售药行业的管理上,药监局对药品交易的主体、商品以及流程进行监管,工商 局在接到消费者投诉时会进行相应的执法,工信部主要是对举报非法信息的处理。“消费者发现一家非法网站,先要向工商局举报,工商部门介入调查;然后是药监 局审核、公示;想封掉这个网站的话就要通过工信部、运营商。药监局一家只能公示,对于网站又没有执法权”,一位从业者如此表示。
另外, 网络渠道的特殊属性也决定了医药电子商务短期间内难以发展壮大。“对医药行业来说,网络只是渠道拓展的一种手段,更多地是作为补充形式存在”,成都军区总 医院市场部主任张虎军认为,网络渠道特质决定了其难成主流,取代实体药店更是天方夜谭。“网络渠道仅适合经营OTC(Over The Counter,泛指非处方药)及一些食品字号的保健品,处方药、多数中药并不适合。经营品种限制决定了网络药店只能作为附属渠道”。
张虎军介绍道,中药、处方药用药量、用药方法因人而异,不能概而论之,需遵医师指导服用。“这些药可不是看懂说明书就行的,不然要医生干吗?”处方药的特 殊性同样是药监部门禁止网络销售的原因——网络购药往往是个体行为,并无医师指导,随意服用处方药、部分中药易引发不良反应。
医药 B2C行业的市场表现验证了网络渠道附属论的正确性。上海药房网位列医药B2C行业前三,年营业额约1000万元,却也只相当于“一家中等店面的销量”。 对于拥有几十家门店、年营业额数亿的上海药房来说,实在不足以称道。“现阶段电子商务只能算是副业,同行们都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
网络药店探索惠民之路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认为,医改稳步推进的首要目标便是改变买药贵、买药难的现状,这必然要求压缩从生产线到消费者手中的物流和渠道成本,借力网络成为可行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