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谷歌上市五周年纪念日。这让我想起了自己大学时候的一位哲学教授,他说过一句我至今都记得的话:你要么是错得无可争议,要么是错得非常有趣。
不必说,在关于谷歌(GOOG)的问题上,我的确是错了。当初,谷歌采用荷兰拍卖法发行初始股的时候,我就质疑过这家企业,曾经在文章中写道,谷歌股价的市盈率那时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我们不能不怀疑他们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成长速度,以确保这种高市盈率的合理性。
那么,这是否是一个有趣的错误呢?或者说,我的失败预测对于各位将来成为更好的投资者是否会有所帮助呢?这个问题只有各位读者未来的行动才能回答。
其实,不必各位费神去寻找过去五年来的资料,我现在完全可以在这里说明,谷歌的盈利成长速度在这五年当中确实可以说是达到了足够的快,达到了可以确认其高市盈率合理性的程度。记得当初我就曾经计算过,结论是,谷歌的市盈率要被确认为合理的话,他们在上市之后的五年当中就必须保持两位数的年均成长率。
现在,众所周知,谷歌的成长速度何止是足够快而已。在过去五年当中,尽管市盈率不断下降,谷歌的股票仍为投资者创造了大约39%的利润,而与此同时,计入股息再投资因素,威尔夏5000整体股市指数,或者说就是大盘,为投资者创造的回报却只有区区0.9%。
不过,尽管看似是马后炮,但是我必须澄清的是,五年之前,我的结论并不是谷歌的盈利不可能达到足够快的成长速度,我只是说,这机会非常小而已。
那么,究竟有多小?
记得,当时我引用了一年前在声望卓著的Journal of Finance上发表的一篇学院派研究报告,题目是《成长率的水平及持续性》,作者是三位金融学教授,分别是伊利诺伊州大学的拉科尼绍克(Josef Lakonishok)和陈(Louis K. C. Chan),以及佛罗里达州大学的卡瑟斯基(Jason Karceski)。
几位教授对美国上市公司1951年至1997年间的上市公司盈利成长率进行了研究。他们最关注者之一,便是那些连续五年成长率高于市场中值的企业。在这四十七年当中,市场的盈利成长中值为10%左右,而谷歌要证明自己当时的市盈率为合理,未来五年的成长率必须超过60%,这两者之间显然是差距巨大。
这些教授们发现,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达到这样的要求。即便是在科技领域当中,他们也很少可以发现能够越过这种障碍的选手。
我想,我们之所以会经常看到初始股最终让投资者失望的场面,一个重要原因恐怕也就在这里。根据谷歌当年的上市顾问、佛罗里达大学金融学教授李特 (Jay Ritter)所搜集的资料,企业在初始股发行的最初五年当中,其股票的表现平均较同类企业每年要落后两个百分点以上。
那么我们的结论也就出来了。谷歌的确属于战胜了或然率的少数例外。
有鉴于此,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告诫读者,我们切不可在为谷歌进行庆祝的时候高兴过头,认定投资所有类似的成长型企业都有这样美满的结局。
(本文作者:Mark Hulb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