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用友,你绑架侮辱了谁?

       更多的新奇还在后面,我们觉得无法接受,对方的一位主管人员就又给了我们一个选择,那就是他本人当时在我们单位附近实施其它项目,如果让他本人来做,只要给他个人二万元就可以了。当然,这种方式完全不在我们的选项之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前面实施的OA2004年上线时,对方给我们设置的许可并发数是150个,也就是最多允许150个用户同时在线。前期系统刚上线时,同时在线的用户数只有七十多个,但后来随着在更多的部门使用,而且公司规模也在扩大,到2005年,150个 用户数就已经不够了。我原来以为这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当时在签合同时,我考虑到了这些问题,合同中已注明:“乙方(即用友)负责对甲方购买产品进行技术处 理,以保证甲方企业内部使用不受并发数限制”。也就是说,我们购买的产品应当是不限制用户数的(当初谈合同时,这一条确实费了点口舌)。当初在系统中设置 为150个点时,他们给我的说法是,他们的系统中必须设置一个用户数,以后不够了可以再给我改。所以当时也没在意。等到这时候再联系,他们先是不承认,我让他们看合同,结果看了不同意执行。这时因为OA的 点数不够用,导致员工经常无法上线,已经影响到了日常工作。最麻烦的是各位总经理,有时出去办事,回到办公室就无法上线、无法处理各种申请。最后想了一个 可笑的办法:在系统中注册了几个虚的用户名,然后让信息部每天早晨先用这几个用户名登录、先占个地。然后各位总经理需要上线时,就让信息部退下一个,他们 再赶快上线。这样持续了二年多。

      接着,财务软件也开始出了新花样。我们财务部需要增加几个模块的功能,并增加用户数量。我以前在购买产品时,在合同中已经注明,今后产品升级、增加 新模块或增加用户数,价格不能高于购买时的折扣,即五折。但对方提出必须六折,因为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我讲:“二个公司之间有约束力的是合同,我们不是 你们的下级单位,你们的规定总不能用来管我们吧”。但对方回复不行,告诉我他们是上市公司,去年销售额增加了,但利润没增加,公司要求增加利润。我气得不 知该怎么讲了,只说了一句“那也不能为了要钱就不要脸了吧”。然后我实在不愿再谈了,想过些天再说。但财务部工作需要,她们等不及,就直接找董事长了。董 事长只好直接找他们谈(真是没法说了,平时和一些五百强企业的年度采购合同她也没出面),但是用友公司依然故我。最后,考虑到五折和六折只是差几千元而 已,气得她说了句“这个公司是不是没见过钱啊”,只好同意了六折。但是刚把这个结果通知对方不到一个小时,对方马上来了一句,还要加几千元实施费。董事长 气愤之下也没办法,又只能同意。在我们把这个结果通知对方后,对方又回复,还要加几千元的培训费(而此前的合同中,实施、培训都是与产品合在一起报价 的)。最后,我们还是只能接受。

上面这些事只不过是一部分问题,其它的事情实在懒得提了。

实际上,我为了这点价格、条件谈来谈去,不是因为单纯的价钱,而是一旦同意了他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且第二次会变本加厉。购买管理软件与其它产品完全不同,你要长期使用它、天天使用它,整个企业的业务都会依赖它,需要长期与软件开发商打交道,所以不能开这种先例。

2005年到2006年下半年,OA谈了近二年,毫无结果,而且用友的态度越来越恶劣。2006年下半年他们一个总监给了我一份明确的答复,其中要求:

1.     删掉原合同中不限并发数的条款。

2.     如果需要再增加并发数的话,每个点800元,打五折。这样再加100个点就是4万元(而原来整个产品的合同价格才395百元)

3.     以后每年的服务费是1.6万元(这还仅是200个点的服务费),“照顾”到我们是老客户,打个六折(但OA这么容易维护的系统我们实在想不出需要什么服务,也不明白为什么要交这么多服务费)。

……

(注:上面这些所谓的打折,实际上没什么意义,他们对谁不打折啊?)

下面是这封邮件的截图:

 

收到这个邮件后,我决定不再谈了。这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这种要求,就是勒索。在“佩服”他们的“厉害”之余,我想这还真应了一句话:“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些问题就这样一直悬着。虽然有一些其它工作比较忙,但这些事每天都在困扰着我,因为每天都有很多同事无法登录系统、有很多工作无法做。想想花了那 么多时间、那么多钱,本想找一个有信誉的软件商,却闹出这么些事,感觉真是烧香引出鬼来了(好象是去年,用友的一个竞争对手拍了个宣传片,其中把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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