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报道

信息产业的规律性 (一):70-20-10律

  我们在前面介绍了信息科技产业的生态链。这一章是它的姊妹篇,我们将介绍信息产业的其它规律。其实很多观点我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提到过了,这里再系统地介绍它们,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整个信息科技产业的变迁的内在原因。

  第一节 70-20-10律

  我们在介绍风险投资的那一章中,介绍了一个科技公司如何从无到有的诞生过程。我们在这一章介绍一个科技公司成熟后的变迁过程。

  原苹果公司 CEO 斯库利(就是那位把乔布斯从苹果赶走的 CEO )在失败地离开苹果后,写了一本书《奥德赛:从百事可乐到苹果》,总结了他在苹果的经验教训。在书中,他不经意地发表了许多关于商业竞争的观点。虽然公司的竞争和自然界的竞争大不相同,斯库利却用自然界的竞争来比喻商业的竞争,使得不熟悉商业的人更容易理解它。虽然我不太同意他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等同起来,但是非常赞同他的一个观点,我就把它进一步扩展成 70-20-10 律。

  让我们顺着斯库利的思路,看看信息科技领域和自然界的一些共性:当某个领域发展成熟后(而不是群雄争霸时期),一般在全球容不下三个以上的主要竞争者。这个行业一定有一个老大,斯库利把它比喻成一个猴王,它是这个行业的主导者。毫无疑问,它虽然想顺顺当当地统领好整个行业,就像猴王想让猴子们永远臣服一样,但是,它一定会遇到一两个主要的挑战者,也就是老二(也许还有一个老三)。剩下来的是一大群小商家,就像一大群猴子。老大是这个领域的主导者,不仅占据着超过一半,通常是百分之六七十的市场,并且制定了这个领域的游戏规则。老二有自己稳定的百分之二三十的市场份额,有时也会挑战老大并给老大一些颜色看看,但是总的来讲是受老大欺负的时间多。剩下的一群小猴子数量虽然多,但是却只能占到百分之十甚至更少的市场,它们基本上唯老大马首是瞻。老大总是密切注视着老二,并时不时地打压它,防止它做大。老大和老二通常都不会太在意剩下的小企业,这样就让这一群小的企业能有挣一些小钱的地方。这里面的百分比数字 70、20 和 10 是我加的,因为信息产业大公司之间的市场份额大抵如此。

  在我们熟知的微机领域,微软无疑是老大,苹果是老二(当然,现在的苹果和斯库利时代不同了,它已经不完全是计算机公司了)。微软控制着微机的操作系统,于是几乎所有的软件硬件开发商都必须跟在微软的后面开发应用产品,因此微软的地位就相当于猴王。苹果有时能够挑战一下微软,把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一两个百分点,但是,总的来讲它在微机领域一直受微软的打压。剩下来的公司,不仅很难挑战微软的霸主地位,和苹果也差得很远,因此要么替微软赚吆喝,比如各种小的兼容机公司;要么就避开微软闷头挣自己的小钱,比如应用软件开发商 Adobe、Intuit 和赛门铁克等,日子也过得下去。

  在微机处理器领域英特尔是老大,以前的老二摩托罗拉已经被英特尔逐出了微机处理器行业,现在由 AMD 坐第二把交椅。虽然 AMD 偶尔能从英特尔手里抢一些市场份额,但是基本上是在英特尔的阴影下发展,它的产品必须和英特尔兼容。这是华尔街对 AMD 总体并不看好的主要原因。由于在这个领域一个公司必须有足够的销量才能立住脚,因此现在连第三家做处理器的公司都没有了,一群小的半导体公司都在围着英特尔转,做微机里各种各样的其它芯片。在这个领域,英特尔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任何一个公司都无法抛开英特尔自己另搞一套,否则便是自寻灭亡。

  在其它领域,情况相似。在网络路由器领域思科是老大、Juniper 是老二;在互联网领域 Google 是老大、雅虎是老二。在 IT 服务领域,IBM 是老大,惠普和太阳是老二、老三。虽然每个领域的领头羊占得市场份额不尽相同,但是通常都是比其他所有公司的总和还多。

  当一个市场还处在群雄争霸的时期,一个商业模式适合这个市场,并且在技术上、管理上和市场上综合占优势的公司,无疑最有可能成为竞争的最终胜利者,并成为行业的领头羊。当市场上一旦诞生了一个新的猴王,它就成为了这个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解释者,这时,市场就不可逆转地向着有利于这个主导者的方向发展。其它公司即使在技术上、管理上或者其它方面有一点优势,都不足以抵消主导者在规则制定和解释方面的优势。靠着制定和解释规则,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个王者就占了这个领域在全世界的大部分市场。

  让我们通过微软和苹果的例子,来了解一下制定规则的作用。当微软占领了 95% 的微机操作系统市场份额后,软件开发商专门开发苹果软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设计和生产一种只能在 5% 的公路上跑的汽车。几天前我和圣地亚哥加州大学一位研究计算机安全的教授讨论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在谈到以往的基于 Unix 内核的操作系统,比如苹果的OS,通常比微软的安全时,他向我介绍说,新的微软操作系统 Vista 现在已经比苹果的操作系统和 Linux 安全得多(我多少有点惊讶)。但是,微软的 Vista 仍然比苹果的操作系统容易受到攻击,因为后者的数量(或者说市场占有率)太小,以至于制造计算机病毒和间谍软件( Spyware )的人“懒得”去攻击苹果的计算机。这对苹果公司和苹果的用户是一条悲哀的好消息,它说明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统治地位多么强,就连造毒者都必须造微软的毒。事实上,苹果在早期一直标榜自己的产品在技术上和性能上比微软的强,现在连它自己都不觉得这是卖点了, 另辟蹊径地追求酷了。

  当整个行业都开始遵守微软制定的规则时,全社会就出现了各种各样靠微软吃饭的人。有编写、翻译、出版和销售 Windows 编程书的人(只要到各个书店科技图书的柜台前看一看有多少这类的书就有体会了),还有从事各种微软软件培训或者微软证书考试复习的“专家”(只要在媒体上看看有多少这种广告就行了)。大家还能举出很多类似的例子。改变微机行业的规则意味着这些从业人员的失业,他们就会首先跳出来反对新的规则并且力挺微软。这样,微软在微机领域的王位就变得几乎无法撼动了,至少不是在技术上能撼动的。同样的道理,Google 也养活了无数做网站优化的人——这些人把各种网站优化成最适合 Google 的排名。如果一夜之间出来一个新的搜索引擎要挑战 Google,不论它是否比 Google 好,这些人马上会出来反对。即使像思科公司那种不直接和终端用户打交道的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远不止是卖一些网络路由器那么简单。当一个思科的证书成为求职的敲门砖时,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可避免地必须掌握其相关技术,你可以想象这时思科的地位便稳如泰山。甲骨文的情况也和思科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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