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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自比腾讯和淘宝:可能只是麻痹的幻象

邹胜龙
邹胜龙

  一家以技术为基因的创业公司,最终被迫要打一场并不擅长的战斗;邹胜龙一再自比腾讯和淘宝,但这很可能只是一个麻痹的幻象

  文|《创业家》记者 张凯锋

  编辑|《创业家》特约顾问 程苓峰

  从位于深圳软件园的迅雷公司总部向西南望去,不到一公里之外有一座新建成的大厦,大厦顶部蓝色的“腾讯”字样尽管并不张扬,但所有的中国互联网 公司都明白,这两个字只有一个含义:一个不愿面对又无法回避的对手。37岁的邹胜龙每天上班一抬头就能看到这两个字,对他来说,腾讯显然意味着更多。

  迅雷以下载起家,但却是腾讯给了迅雷最大的商业化启发。可以说迅雷正在复制腾讯的发展路径:首先依靠一款产品获得海量用户,然后在此基础上推出 互联网增值服务,并将流量变现,用邹胜龙的话说,即所谓的“先圈地,后种地”。2009年第三季度,腾讯在互联网增值服务上的收入超过26亿元,这是一条 被腾讯证明了的光明大道,但迅雷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2004年迅雷崛起,凭借着下载速度快的特色,迅速超越网际快车等其他同类下载软件,成为下载领域的领先者,2008年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73%,累积装机量超过2.6亿。伴随着市场占有率的提升,迅雷也获得VC的追捧,2004至2007年,迅雷获得IDG VC、晨兴、联创策源、Google等多家机构的投资。邹胜龙在2006年曾表示:迅雷于2008年上市。

  但下载只是一个基础服务,迅雷很难将海量的用户、流量转化为收入,邹胜龙的解决方法是向腾讯学习,推出增值服务。从2006年开始,迅雷推出迅 雷在线,通过技术整合提供在线视频服务;2007年迅雷投入全部力量研发迅雷6,加入SNS元素;整合多玩网赠与的搜索工具gougou.com;到 2009年,迅雷最终将重心放在在线视频和网络游戏上。

  “再给迅雷五年,我相信迅雷可以做到今天腾讯的规模,因为这个增值平台上的东西是非常有价值的。”12月8日晚,邹胜龙对《创业家》杂志说。

  但事实上,迅雷远非邹胜龙所说的那么乐观,它至少面临着三个很大的挑战:用户、版权,以及下载价值的萎缩。

  一、用户。尽管都有海量用户,但迅雷与QQ之间有本质区别:QQ是一个沟通平台,承载着用户的社会关系,甚至感情寄托,具备极强的用户黏性,因 此用户可以为QQ空间、Q-Zone、QQ秀这种增值服务支付费用;迅雷则只是一个工具,用户使用它仅仅为解决下载的需求,而不会长时间地将目光停留在下 载界面,增值服务就成了无源之水。也可以说,腾讯圈到的是地以及地上的住家户,迅雷圈到的只是一条小径,以及上面匆匆而过的路人。

  二、下载。作为一种互联网服务,下载必将消亡。随着带宽不断提高,多数应用都已不需下载到本地,直接在网络上就可以完成,这就是所谓的“云计 算”的未来:用户只需要将自己的终端插入云中,云中的一切服务即可为我所用——即便是高清视频这种巨大的文件,也可以在浏览器中实现流畅播放,谁还需要下 载?谁还会容忍电视剧占领自己的硬盘?技术和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全可以动摇迅雷的地基。

  三、版权。如今的迅雷早已不仅是个下载软件,2009年7月,迅雷将“在线”与“看看”两部分合并,成为在线视频点播网站。与土豆、优酷等视频 分享网站不同,迅雷看看主打的是高清影视作品,虽然国内的影视作品大都已经获得版权方的授权,但几乎所有的国外影视作品都没有获得授权,对于以广告为主要 收入来源的迅雷看看, 这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即便迅雷可以用国际上盛行的“避风港原则”来规避,但今天的大广告主已经很难接受其品牌与一个盗版网站为伍。自然,迅雷已经 多次被版权方告上法庭,甚至广告主都成为第二被告。

  在过去两年中,一度高速成长并喊出2008年上市的迅雷明显沉寂下来,其原因是迅雷还在尝试从其海量用户和流量中获得规模化、可持续并且有创新的收入模式,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并且也不可避免地犯了一些错误,但到2009年12月,邹胜龙自认似乎找到了方向。

  “迅雷的规模早就足够上市了,为什么没有上?因为这个收入没有让我感觉特别舒服,我还没有找到那种下载一次赚1毛钱的收入模式。”邹胜龙说,但 他相信自己现在已经找到了最合适的收入模式,即视频广告和网络游戏。“下一拨上市的企业里面应该至少有两个非常大的,一个可能是淘宝,一个是迅雷。”

  但这个判断底下,我们还难以找到一望即知的证据。淘宝是一个开放的电子商务平台,所有个人和商家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展开业务,加之阿里巴巴和支 付宝的支撑,搭建了一个完整的、独有的、垄断的生态系统,2009年这个生态系统的交易规模达2000亿。迅雷也有流量和用户,但只属于单一工具的下载和 视频,以及靠贩卖流量获得的广告和网游收入,与淘宝的生态系统毫无可比性。倘若两者都能上市,其概念和市值绝不可能在同一量级。

  从2003年创业至今,迅雷经过了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用户、从用户到收入三个阶段,这是一个技术型互联网公司的典型发展路径。但要成为一个 伟大的公司,必须有第四个阶段:从收入到概念,也就是一种自成体系的商业模式。腾讯的概念是以IM用户群为基础的在线生活,淘宝的概念是开放的电子商务生 态体系。有没有这个概念,就是迅雷从“活下来”到“成角儿”的一条分水岭。

  从鼓励创业与创新的角度,迅雷无疑是一个标本式的成功案例。怀抱梦想的创业者以技术立业,这在中国互联网里绝不多见;再到开发产品、占领市场、 探索模式,这一条狭窄链条上的每一个关口都有死掉的可能。迅雷一路走到今天,到了“历史上最好的时候”,但也同时到了“历史上最危险的时候”。一旦当你要 跃上主流的竞争擂台,你所受到的压力和挑战只能越来越血腥。我们在这里梳理迅雷的历史阶段,关注他突破瓶颈、与巨头过招的经验,期望能对更广泛的互联网创 业者给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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