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QQ和360的战争,我接受了大约40多家媒体的采访。电视和视频节目中,这两个做的还不错,分享在这里。
1、《深度分析》节目。酷6网播出。
2、《首席评论》节目。分别于昨晚8:30在宁夏卫视、9:30在上海第一财经电视播出。
关于保护互联网用户基本权利的联名呼吁
近期以来,腾讯与360两家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互相攻轩愈演愈烈;不仅新闻媒体,用户电脑也成了战场;不仅置用户的感受于不顾,用户的权益也遭到漠视,甚至侵犯。
我们,一部分互联网从业者,同时也是互联网用户,对此表示强烈担忧,破坏行业形象的结果是用户反感、政府制裁,行业各方自身受损。未来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将亿万用户与千百万企业联结起来,如果不及时以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等各类终端的互联网用户的消费权益和信息安全将出现更多问题,用户的安全、权益以及行业发展将面临更大挑战。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业界各方应凝聚共识、集体自律、共同行动,保护互联网用户的权利不受侵犯:
1.请腾讯、360以及卷入纷争的其它企业,立即停止舆论、市场、产品、技术等层面的互相攻击行为,还用户电脑以宁静;
2.所有互联网企业、从业者应加强自律,避免纷争,在提供产品、服务过程中始终以用户为重,不违反服务协议,尊重用户感受,维护用户权益,保护用户利益,不强迫用户,不欺骗用户,不误导用户;
3.开放、协作是全球互联网发展潮流,业者需提倡良性竞争,反对恶性纷争,提倡合理合法扩大市场份额,反对垄断行为,反对流氓软件,反对不顾用户意见强行卸载、强行阻断服务等行为;
4.政府部门有必要出面制止纷争,但应以制止而非制裁为原则,不宜以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或者进一步扩大打击面,陷互联网服务业于过度管制、难以创新的境地;
5.在中国互联网、国际互联网领域,侵犯用户权益的情况比较普遍,此次纷争将相关问题暴露的更为充分,国际范围内相关立法多处于探索、准备阶段,司法机构对相关诉讼的裁定应该谨慎客观,国内相关政策、立法不宜冒进。但是综合而言,如下最为基本的用户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第一、知情权:互联网软件、程序的提供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服务过程中,软件的各项功能以及在用户电脑中进行的主要任务操作,尤其是涉及用户隐私、电脑数据文档的操作,应如实告知用户,相关操作以软件日志等形式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