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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资源价值重估:需要放在新维度下去衡量

  近期的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发生了大的变化,壳的价值需要放在新维度下去衡量。

  ■文/本刊特约研究员 李 彤 本刊记者 胡 浩

  那些壳公司就像散落在沙滩上,搁浅了的破损船只,静静地等候着新的主人。

  然而,它们面前的那条河,却一直在奔流,一直在变化。中国的证券市场近两年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对于壳公司来说,真可谓“沉舟侧畔千帆过”。而壳的价值,也需要重新评估。

  评估的逻辑也比较简单,一个是观察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渠道是收紧了还是拓宽了,对借壳的需求一定是此消彼长;另一个则是壳自身的问题,壳的供给量决定着壳的稀缺性,借壳成本的难易也决定着借壳企业的积极性。于是,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来重估壳价值。

  第一个维度: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光荣与梦想

  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上市的企业不是好企业。这里“上市”指的主要是IPO,交易所敲响上市的钟声,身家暴涨几百上千倍,跻身“十亿俱乐部”……这一切都是借壳上市无法充分满足的。所以,只要IPO的成功概率大于50%,很少有企业会选择借壳。回顾近十年的大陆企业界,一流企业借壳的案例少之又少,国美、吉利而已。何况近两年可谓IPO的大开闸,数字让人咋舌。

  2009年大陆企业境内外IPO案例总计达到187宗,而到了2010年这一数字更为疯狂:490宗。两年有677家企业IPO,接近于2004~2008年5年IPO企业的数量。而带来这样变化的重要原因一个是IPO重启,另一个则是创业板大门的打开。

  2009年6月19日,桂林三金成为重启之后第一个IPO的企业,之后,A股的IPO发行呈井喷态势,开始了大跃进。

  IPO重启的背后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那就是由市场化定价。于是我们看到的是新股的发行市盈率和发行价格越来越高,新股发行资金超募现象越来越严重的同时,新股“破发”也成为家常便饭。

  2009年10月,被期待已久的创业板终于浮出水面,开板交易。筹备了许久的36家企业熬过饥渴,如愿登陆创业板。到了2010年在沪深两市IPO的企业达到了247家。IPO的门槛并没有降低,但是IPO的审批通过数量在不断增加,入口在放宽却是不争的事实。

  也许是早年的投资到了收获的季节。早在金融危机之前,国内外的风投资本就异常活跃,在他们的帮助下,国内企业对境外上市的游戏规则愈发驾轻就熟,上市成功率非常高,IPO的数量井喷到了新高峰。

  过去,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大多数容易受到冷落。中国人自己都不甚了解的企业,万里重洋之外的美国人又怎能狂热地炒作?以至于很多股票变为乏人问津的僵尸股,进而难以进行增发再融资。而现在,投行除了适应游戏规则之外,又懂得了让境外的投资者关注、接受中国企业的诸多技巧。比如去年上市的餐饮企业乡村基,一句“中国的麦当劳、肯德基”的宣传就能让美国人清楚这家中国企业是做什么的,再联想到中国有13亿人要张口吃饭,洋人的投资热情自然就被撩拨起来了。

  钟情于在境内借壳上市的企业或许有着并不适合IPO的特点,它们或是先天性不足,或是有历史性亏损。像地产、矿产行业,容易受行业景气度和政策的影响,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波动较大,可能不符合IPO的财务条件,于是就喜欢选择借壳上市。但是,借壳上市往往并不能立即获得融资,需要在一定期限之外才能进行再融资。能够通过IPO上市,也能通过借壳上市的企业自然会选择前者。

  借壳上市最大的魅力是不确定性相对较小,特别是采取备案制的海外资本市场,只要承销商、做市商感兴趣任何企业都可以上市交易。

  借壳与IPO永远位于跷跷板的两端。IPO渠道拓宽、显得愈发容易之时,借壳上市的魅力在暗打折扣。

  第二个维度:供求关系

  在市场经济里,任何商品的价格都是受供求关系左右的。壳资源这种特殊的“商品”也不例外。

  供给方面,2007年6月开始实施的《破产法》将新的破产重整制度引入了资本市场,有利于上市公司重组。破产重整的优势在于:它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被停止。这可以让上市公司了断公司所有债务,化解各债权人之间的僵持局面,简化债务、以资抵债,最关键的是能使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从巨额的债务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净壳,从而保留住壳资源,保留住重组的可能性。

  虽然理论上壳公司也会有破产清算的结局,但是企业保壳牵扯到多方面的权益。债权人想要收回欠款,中小股东不想让投资化为乌有,监管部门要维护市场稳定,重组方需要一个上市的渠道,尤其是地方政府重视壳资源与资本形象,各方利益相关方会千方百计地影响破产重整程序。引入破产重整制度,明显有利于上市公司重组。事实上,仅在《破产法》实施半年内,就有10多家上市公司走上破产保壳之路。亏损的公司不断增加,但是清算的公司很少。为什么沪深股市的壳资源2007年之后越来越多?退市的公司越来越少?答案就在这里。

  去年,*ST盛润A的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根据计划,公司控股股东莱英达集团无偿让渡其持有的*ST盛润40%的股权用于清偿债务,而重组方一汽富奥将在重整计划获批准后,启动对*ST盛润的资产重组。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破产重整案例。

  重组方之所以愿意走破产重整程序去借壳,无外乎看中了破产重整环节在债务豁免、原有股东权益让渡以及协商定价这三大优势。

  需求方面,最重要的是观察借壳主力----房地产企业的动向。金融街、招商地产、万通实业都是借壳成功的明星房地产企业,ST春兰是靠注入地产业务得以重生。但失败的也大有人在。S*ST兰光,这家经历过5次重组失败的失意壳公司,就在一个月内体验到了幸福与痛苦的两重天。

  2010年3月22日,S*ST兰光重组事宜正式过会,面对苦尽甘来的幸福,旧股东们万分激动。一个月后,房地产“国十条”颁布,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S*ST兰光重组事宜一下子没有了下文。

  2010年的秋风无情,凉意很浓。就在北京的“天上人间”摘牌的10月,证监会正式披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政策“靴子”终于落地,地产公司借壳上市的道路被彻底封死。包括ST东源、ST钛白、ST星美在内的19家房企借壳概念股集体跌停。S*ST兰光这个颁布前最后过会者,最终没能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

  房地产一向都是借壳公司的主流,充满暴利,却又与民生问题异常敏感。2008年紧缩的财政政策和销量萎缩使得地产商融资渠道减少,借壳可以尽快进入资本市场,以求获得抵押贷款、日后再融资。光是在2008年上半年就有近30家房地产企业以增发资产置换方式“借壳”上市。借壳上市的热潮直到次年的“国十条”与“暂停令”颁布后才终止。

  与S*ST兰光相类似,在2010年3月3日,S*ST圣方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但证监会的最终核准批复,直到13个月之后的2011年4月18日,才姗姗来迟。证监会网开一面,标志着S*ST圣方这只壳公司即将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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