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完珉
这里的政商关系首先是指政府与工商(企)业者的关系,与人们常说的官商关系大体一致;其次,指国家政策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再次,也指官员(主要是政务官员,可以泛指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中的官员)与经营工商企业的人员(他们是从事商务活动并参与其营利分红的人员,不包括普通的打工者)之间的关系。
古今中外,(广义的)商业都是一个共同体的经济血脉所系。 然而,世人通常又鄙薄经商者。从犹太人只能于所在国经商,到莎翁名剧《威尼斯商人》,从中国商朝灭亡后的遗民只可经商,到古老的“士农工商”阶层排序和“无商不奸”的俗语流传,都折射出一种世人对从商者的歧视性“通例”。“重农抑商”曾是多个王朝政权的基本国策。事实上这是人类在畜牧业农业、农业和工业分工后的又一次重要分工。而在慢节奏的皇权专制社会,执五百年商界牛耳的晋商,却与明清的政权难分难解。有研究者认为,晋商的衰败就是官商不分造就的。“明清晋商始终靠结托封建政府并为之服务而兴盛,当封建政府走向衰亡时,晋商也必然祸及自身。” 这样论及晋商的衰败或许已经很深刻了,但晋商的兴衰与政府以及官员之间,其实还有更令人纠结的情势。
国退民进开中借力
地利人和厚积薄发
晋商的起家就是得自明王朝的“开中制” 的说法,非常流行,似乎没有王朝在密不透风的垄断中开这样的一个口子,晋商也难于崛起,至少不可能兴盛五百年。笔者不大同意这样的看法。事实上正是从西汉开启的盐铁专卖,因“国企”垄断效率低下,官员贪腐和资源浪费的“公地悲剧”周期性地轮番上演。到宋元,尤其是明王朝应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不胜其烦,逼出了类似对商人承包经营、国退民进的“开中制”。凭籍地利之便和商贸经验赢取了部分专卖的晋商,手中有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盐,自然就等于从一直由皇家垄断的社会资源中分得了丰厚利润之一杯羹。
经商者要谋取利润乃天经地义,我们不能说在艰苦的边关运粮过程中不会有行贿政府官员,以便少运粮多套盐引而谋取不义之财的事情发生,但这种“先苦(运粮)后甜(取盐)”的承包经营方式,较之皇家的激励作用和盈利效率肯定高出许多。此其一。
其二,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对峙和纷争关系中,谁开打第一拳往往是判断过错方的重要供证。在晋商与政府的关系之中,并没有什么过错方,但这确是一项先由官府决定作出的改革措施,恰好被有地利之便的晋商们接手,其吃苦耐劳、勤奋节俭的精神和世代经商、精打细算的经验是他们赢得更多利润的根本。
其三,晋商的赢利,既有地利造就的低成本:相对其他地方,山西距离运粮边关的近便、晋南那一池盐的资源;更有数百甚至上千年经商传统累积的制度“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