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的迷思
一位具备独裁魅力的领导者对于组织或公司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答案似乎并不明朗。
对超凡魅力领袖的不同看法,甚至主导了两种不同的历史观。英国作家托马斯。卡莱尔用他的系列演讲《论历史上的英雄和英雄崇拜》来捍卫自己英雄创造和影响历史的史观;同样的,斯蒂芬。茨维格在《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不吝用最华丽的语言来赞美那些在某些关键的时刻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关键人物。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则对这种观点不屑一顾,他不但在《战争与和平》中用自己对战争的描述大肆嘲弄了历史上最著名的领导者之一路易。波拿巴。拿破仑,还用冗长地论述来阐述自己对历史的看法,概而言之,那就是事件的进展自有其不可掌控的脉络,个人不值一提。
但不可否认,那些具备超凡魅力的领导者光芒四射,是天生的注意力的聚焦点。用一位作家形容富兰克林。罗斯福(美国最具领袖魅力的总统之一)的话,他恨不能永远是主角,是“婚礼上的新郎,葬礼上的尸体”。
短期而言,他是这个组织的最佳代言人。可能没有人记得那个冗长的公司名字伯克希尔。哈撒韦,但是很少有人不知道世界第二富豪奥马哈的圣人沃伦。巴菲特的名字;可能我们说不清楚苹果电脑公司究竟何时把自己的名称转换成了苹果公司,但是活在城市中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史蒂夫。乔布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