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市的同时,张家港市在1994年创建成首批国家卫生城市后,1995年率先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1997年,被中宣部正式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03年,作为全国惟一的县级城市,圆满完成了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试测评。2005年11月26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会上,张家港作为全国惟一的县级市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张家港政府工作中,着眼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目标任务。2007年2月,张家港召开全市提升人文素质工作会议,指出,人文素质水平体现了一个地方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反映了这个地方的特色风貌和精神状态,作为一种强大的软实力,它可以使一地的精神、文化等在广大的范围内得到积极的认同和有力的传播。多年来,张家港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人民越来越文明,幸福、和谐、积极,健康的风貌,洋溢在张家港市城乡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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