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报道-o

发展中国评级业需优化生态环境

  Optimiz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needed to develop China's rating industry

  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息研究部

  评级行业的生存环境问题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认识问题,也有体制问题,还有市场和政策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以对此熟视无睹,要本着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态度去面对,去解决。

  中国评级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既有评级业内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行业外部生态环境的问题。具体来看,中国评级行业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存在于八个方面。

  行业发展的理论混乱

  评级行业发展的理论混乱主要体现为对评级的地位、功能、作用和属性的基础理论研究混乱,包括高估资信评级的地位、功能、作用的“定价权理论”;把评级机构归于国家公权的“公共产品理论”;以及“经济警察”理论等。

  事实上,评级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基本功能是缓减市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作用是为投资者提供可信的评级服务,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及金融资产的有效配置。评级机构作为赢利性组织,属私人部门,提供的是私人产品和服务。评级机构作为信用信息、信用报告的提供商,不参与也无力对金融产品的价格进行确定,所表达的只是对被评级对象信用质量的一种意见,而不是投资建议,其未来的发展和话语权形成也依赖于可靠的信息、可信的评级质量,以及必要的政府支持。

  社会认知不足

  评级行业的社会认知不足与基础理论混乱存在密切关系。由于理论混乱,引起了一些学者、媒体的误解,造成社会认知的混乱,包括金融危机制造论、阴谋论、控制论等。 事实上,评级机构既不是金融产品的提供者,也不是投资者,无法制造风险和危机。三大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或之中,也仅是指出了信用衍生产品存在的风险。但由于其巨大的影响力引起了社会共鸣,加大了市场的共振。评级机构无法通过自己任意或随意的级别调整,对金融市场稳定性进行干预,更无法以阴谋的手段达成某种目的。 就中国评级机构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资、技术合作而言,也是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条件下进行的,不仅合法,而且其级别表现也没有形成国际评级机构对国内的控制局面。在金融危机下,不顾美国三大评级机构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国内评级行业发展的阶段性,以金融危机制造论、阴谋论和控制论片面传播信息,不仅对三大机构形成了非理性攻击,而且对国内合资或技术合作的评级机构也进行了情绪化的打击。

  多头监管问题突出 中国债券市场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改委多头监管,且在短期内难以形成统一,但是,如果在债券市场分割前提下,分割评级市场,则一方面分散了政府的监管力量,造成了监管成本的上升(包括监管主体的成本与被监管对象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市场的混乱,产生监管标准不同条件下发债主体的监管套利,以及评级机构不同产品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行业协会重叠或交叉设立 我国评级行业多头监管造成了以不同监管主体牵头的行业协会或类行业协会重叠或交叉设立,这不利于形成评级市场的统一监管标准,从长远看不利于评级机构的协调发展。统一行业自律体系的缺失,是导致评级行业理论认识不清、社会认知不足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评级机构存在非理性竞争的重要原因。

  政府介入过深 政府对评级行业介入过深主要体现为政府派出机构或投资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评级机构,存在以监管机构为主制定统一的评级技术标准倾向。政府派出机构本身是监管机构,国有金融企业是债券的投资者,国有金融企业的下属或相关企业可能是发债主体,其入股评级机构,难以保证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容易产生利益冲突;不利于缓减信息不对称,同时容易造成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在国外,对评级机构的监管主要是对其独立性及相对应的利益冲突、评级过程的质量控制、透明度的监管,而在国内,评级机构监管存在监管机构介入评级机构技术标准的倾向,试图以监管主体组织制定统一的评级技术标准,这必然削弱中国评级机构的技术进步和竞争能力,同时也容易产生评级机构技术同质化。

  市场地位较低 评级行业的市场地位低体现为收费水平低,由此导致评级机构运营艰难、人员流动性大等。在债券融资中,评级费用仅占债券总融资费用的0.42%左右,是债券发行所有中介机构中收费最低的。与国际评级机构相比,以发行10亿美元的债券对比,我国评级机构的收费仅为国际评级机构的十分之一。而且,债券评级收费的价格已经多年未有调整,但其他各种成本,包括员工工资水平、交通费用、日常营运所需资金却又大幅上涨,由此导致评级机构勉强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较低的行业地位导致评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近几年,评级机构平均人员流动率在20%30%的水平,大多都流向了金融机构,分析师的流失势必对评级机构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业务品种较少、规模较小 我国评级行业生存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的相对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当小,这决定了我国评级市场的规模较小。在国际上评级不仅仅是对债券和债券发行主体的评级,还包括金融产品交易对手评级,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而我国尚缺乏对交易对手评级的制度安排,也造成了我国评级的市场规模较小。我国评级产品的品种也较少,主要以短期融资券等债券产品为主,是以债券发行为前提,对债券评级并由此对主体进行评级的模式,而国外是以主体评级为主并进一步对债券进行评级。我国的这种以债券评级为主的模式,易使得企业为发债而优化债券信用品质而忽视主体信用品质,也易导致发债主体注重短期行为而忽视长期行为。

  存在以信用级别确定发行利率的倾向 评级机构评出的信用等级在国外表现为等级与违约率之间较好的对应关系,在国内由于缺乏违约率,使得国内评级机构评出的信用等级只能与利差建立映射关系,并表现为较好的分层关系。投资者可以根据、也可以不根据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及其信用等级来确定是否进行投资,及投资所需要的风险利率水平。目前,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根据信用等级进行市场询价具有合理性,但是,需要明确这是信用等级参考功能下的询价机制,而不是以信用级别确定发行利率。若不区分评级机构、发债主体所属行业、发债规模等相关信息,仅依靠信用级别进行窗口指导,就容易产生依据信用级别确定利率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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