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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凉茶属于王恒辉后人,广药集团应该物归原主

奥库传媒工作室 柳华芳

王老吉凉茶目前的商标持有人广药集团和过去的生产厂商加多宝公关大战,两会之间不忘以民资、国企竞争的角度来大辩论,在此之际,本人作为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表达一下观点。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王老吉凉茶的来历和历史:

王老吉凉茶是中国广东著名凉茶,于清朝道光 年间(约1828年)由广东鹤山人王泽邦所创,王泽邦于1883年辞世,享年70岁,将凉茶业务交给儿子王贵成、王贵祥、王贵发三人。三子王贵发最终继承 了祖铺,并传给王恒裕、王恒瑞和王恒辉,王恒裕一支往香港发展,王恒瑞和王恒辉则留在广州。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中国大陆的王老吉凉茶私人资产(包括铺面及工厂)被当局没收,归入“国有企业”。1956年,当局对私营企业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八间历史悠久的中药厂大举合并进行“公私合营”,他们是生产神粬茶的何天福存仁堂嘉宝栈康寿堂,生产外感平安茶、平安散的陈燃氏,生产午时茶的卢薛昌和生产快应茶的常炯堂, 其中以固定资产和员工数目最多的王老吉命名(时年产值44.36万元,职工41人),称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厂址迁至广州十三行路故衣街10号。公私 合营后,每年制药厂向王家等私股持有人支付5%的定息作为分红。不过,这一定息是“一刀切”的,不论企业盈利状况如何,也不考虑私股股东的意愿。

1983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联合发文规定:公私合营资产已属国家所有, 不应退还本人。按现时的概念,即一夜之间股民股票归公,房奴房产归公。违宪的政策构成了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药厂实体资产的全部依据。“王老吉”商标甚至于 “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在1968年至1992年期间,亦在市场上消失。

公司上市和商标争议(见维基百科),1986年6月,王老吉商标重新注册。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

按照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规定,当年的统战部和商业部的规定是违宪的,广药集团不是王老吉凉茶的合法拥有者,王老吉凉茶作为中华传统的老字 号,是其创始人家族的私有财产,其继承权属于王恒辉后人,而不是广药集团,广药集团作为一个国企,应该遵守宪法精神,尊重王老吉凉茶这个字号,物归原主, 完璧归赵。

广东省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理应更加践行宪法精神,尊重私有财产,勇敢地改正,王老吉凉茶是王氏祖先赖以生存的老字号,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过去以国家名义拿过来的东西,应该完完整整地还给王恒辉后人,广药集团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没有王恒辉财产的继承权。

广药集团要想确立自己对王老吉凉茶拥有权的合法性,那么至少应该让王恒辉后人拥有大量王老吉凉茶业务的股权,并退还过去侵占王恒辉后人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是一个国家应该有的最起码的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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