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媒体报道称,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刘春宁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带走。原因是涉及在腾讯期间商业贿赂,遭腾讯举报。
刘春宁2004年加入腾讯;
2005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协助公司最高领导进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执行以及公司各部门业务工作和资源协调;
2006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企业拓展部总经理;
2013年7月1日,从腾讯离职,离职前是在线视频部总经理;
2013年8月入职阿里,分管数字娱乐事业部,现兼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春宁被带走是涉及其就职腾讯期间的商业贿赂,据传起因是源自腾讯方面的举报。
刘春宁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6月14日娱乐宝在上海举行的一周年庆典上。
刘春宁跳槽到阿里之初就有传言称:
腾讯会起诉已跳槽的一名高管,索赔金额高达数千万元。而起诉的原因则是因为,这名高管跳槽到了竞争对手那里,这令pony马极端震怒,于是决定杀鸡给猴看,提出了互联网史上最高的竞业禁止赔偿。
现在看来,并不是竞业禁止那么简单。
刚刚,腾讯发布公告对此事回应:
腾讯公布一起贪腐事件
7月9日,腾讯公司通报了一起严重违规事件。调查显示,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公司“高压线”并涉嫌违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报案,正等待处理结果。
在去年一次常规内部审计过程中,公司发现前两年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存在疑点,随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涉及贪腐,当事员工勾结视频供应商抬高采购价,从中大肆渔利。从2014年开始,先后已有5、6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公司的高压线制度,腾讯对“收受贿赂或回扣的行为、“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行为”、“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行为”、“违法乱纪行为”等都有严格要求,形成了公司人人皆知的高压线。违者轻则解除劳动关系,重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腾讯公司就曾内部通报了四起违反“腾讯高压线”的事件,其中两起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腾讯反舞弊团队收到举报并调查证实,公司一名员工收受西安一家代理商贿赂,共计人民币数十万元。这名员工随即被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已被公安机关刑拘,行贿方和外部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收受代理商贿赂的员工批准逮捕。
腾讯公司重申,高压线是腾讯文化和价值观所不能容忍的行为界线。长期以来,公司已经形成了“正直”的工作环境,绝大部分员工保持积极阳光的工作心态,并用自身的行动坚守腾讯文化,传递“正能量”。但仍有极少数人触犯“腾讯高压线”,甚至触犯法律,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伤害了客户及合作伙伴对腾讯的信任。
从去年开始,腾讯公司内部已对全体员工进一步强化普及由HR、内审、企业文化部共同制定的《员工阳光行为准则》,对员工行为指引做了更具体的要求,重点对高压线进行升级。员工个人行为一旦触及高压线,无论事后是否转岗、离职,均一律诉诸法律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公司也会密切配合警方打击犯罪,抓捕涉案的外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