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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与谷歌签署搜索广告合作协议

  

雅虎与谷歌签署搜索广告合作协议

 

   根据雅虎周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8-K文件显示,该公司已同谷歌(微博)签署一份非独家协议,准许谷歌为雅虎的搜索结果提供广告。

  依据协议,谷歌将向雅虎搜索结果提供搜索广告,并为此向雅虎支付广告收入分成。雅虎并未透露双方的分成比例。

  雅虎此前曾同微软签署的一份独家协议,由必应搜索引擎为雅虎搜索结果提供广告。但是在今年3月需要续签协议时,雅虎未签署独家协议,选择可同其它搜索广告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很明显,雅虎与谷歌此次的合作,正是利用了与微软未签署独家协议的机会。

  雅虎已同谷歌在10月1日签署合作协议,但是作为公司季报的一部分,这家公司选择了在周二发布这一消息。雅虎与谷歌的合作协议将在2018年年底到期。

  雅虎和谷歌还同意遵守美国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但未就此披露详情。2008年,美国司法部因担心涉嫌垄断,强迫雅虎与谷歌放弃签署类似的一份合作协议。

  谷歌同样有权因“特定事件”发生而终止协议,但两家公司均为表示什么样的事件属于“特定事件”。

  雅虎与谷歌此次签署的是一份非独家协议,这也意味着雅虎能够继续使用微软的必应搜索引擎或者自主开发的技术提供搜索广告。此前曾有报道称,雅虎一直在开发自有移动搜索技术。

  谷歌就此表示,“正如雅虎宣布的那样,这家公司如今有权选择谷歌作为其搜索广告服务提供商之一。”

  雅虎8-K文件中的声明:

  2015年10月19日,雅虎与谷歌签署了一份谷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该服务协议已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并将于2018年12月31日终止。依照服务协议,谷歌将通过AdSense for Search(以下简称“AFS”)服务,网络算法搜索服务和图片搜索服务,向雅虎提供搜索广告。谷歌上述服务提供的结果,将能够显示在雅虎的台式机和移动平台当中。雅虎可能在自有、运营资产以及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泰国、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中东、非洲、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智力、委内瑞拉、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特定辛迪加伙伴资产(以下简称“附属网站”),使用谷歌的服务。

  根据服务协议,雅虎可自由选择把哪些搜索查询发送给谷歌,且没有义务向谷歌发送最低限额的搜索查询。该搜索协议属非独家协议,特别是准许雅虎使用其它的搜索广告服务,包括雅虎自有的服务,微软的服务,或者是其它第三方的服务。

  谷歌将根据展示在雅虎资产或附属网站上的AFS广告,向雅虎支付一定比例的毛营收。该比例将根据广告是否展示在美国台式机网站,非美国台式机网站,或者是平板电脑、手机版雅虎资产或附属网站而有所不同。对于图片搜索结果和网络算法搜索请求,雅虎将向谷歌支付相关费用。

  谷歌可能会因特定事件终止雅虎使用搜索服务,并可能会因特定事件未解决而终止服务协议。如果谷歌违反特定服务水平,雅虎也将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根据服务协议,雅虎和谷歌已同意携手推动美国司法部批准这一协议,其中包括推迟在美国市场部署服务协议,以向美国司法部留足时间对该协议进行审核。(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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