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6日早间消息,美国加州的一位联邦法官定于2016年6月20日开庭审理一起集体诉讼案,而该案的判决有助于决定Uber驾驶员的雇员身份。
该案原告认为,Uber应当将专车司机归类为员工,而非独立承包商。
原告表示,由于Uber控制着专车定价和业绩标准,所以驾驶员应当被视为员工,并享受汽油和车辆维护等费用补贴。
该案主审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Chen)已经为原告赋予了集体诉讼地位,驳回了Uber关于驾驶员应当逐一起诉的要求。Uber已经就这一集体诉讼认定上诉至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Uber发言人尚未对此置评,但这家专车服务的律师表示,他们是一个帮助车主和乘客达成交易的平台,并不负责管理车队。
硅谷和华盛顿都在密切关注本案,因为该案判决有助于澄清新兴的应需服务从业人员的身份地位。政策制定者和商业领袖目前正在就这些从业人员是否有权享受最低工资、加班费、员工补贴和其他劳动保护措施展开辩论。
美国总统候选人、学术机构和其他组织也都在就这种自由职业模式展开激烈讨论。Uber、Lyft、Handy、Postmates等风险投资支持的创业公司都采用了这种模式,而Uber甚至获得了高达510亿美元的估值。
爱德华·陈为该案预留了5周的庭审时间,有可能引入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