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法庭上受审,其被控非法获取购物卡,破解卡密码消费。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今年21岁的青年马维维(化名)被控非法获取网络商城储值卡信息,将卡内金额进行消费和销售,涉案金额13万余元。
昨天上午,马维维在东城法院受审。庭审上,被控“黑客”的他自称只是“黄牛”,称非法获取的卡号和密码均由上家提供,自己只是倒买倒卖赚取差价。
检方指控
非法获卡 破密码消费13.58万
2014年11月28日,北京中金安泰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廖某到公安机关报案,70多名客户投诉称自己购买的中欣卡在中欣商城被他人盗刷,损失10余万元。
据悉,中欣卡是中金安泰公司自己发行的一购物卡,具有实体购物卡的功能,卡的背面有6位数字密码,结合中欣卡的卡号和密码,可在公司旗下的购物网站中欣商城进行购物消费。
经公司技术部查询,涉及被盗刷的中欣卡共200余张,金额17万余元。技术部分析,疑是储存中欣卡卡号和密码数据库被入侵,中欣卡卡号密码文件被窃取。
侦查机关通过对被盗刷中欣卡的可疑订单入手,锁定嫌疑人马维维,并于2014年12月8日将其抓获。
经查,马维维的电脑中有一份含有4400余条中欣卡卡号和MD5值(对卡密码加密的设置,破解后可获密码)的文件。经与中欣商城公司比对,4400余条信息均为该公司被窃取的信息。
此外,侦查机关还在马维维的电脑上发现100余条访问破解密码网站的浏览记录。
侦查机关对马维维手机调取记录发现,该号码接受过中欣商城发送的京东电子码及买家发送的收货地址的短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至11月,马维维非法获取大量中欣卡的卡号和MD5值,利用互联网破解了卡密码,后使用以上卡的卡号和密码在中欣商城为手机充值话费,购买中石化充值卡等实体卡和京东卡等电子卡(券),消费金额共13.58万元。
检方认为,马维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称属正常消费 只赚差价
昨天上午9时30分,马维维被带入法庭。手中攥着多张打印好的发言内容,当庭发言时不时展开看看。
“我没有犯盗窃罪,也没有非法获取,这些卡都是我买别人的,我花了钱。”昨日,马维维称,自己并未窃取中欣卡的账号和密码,自己只是从上家张某处低价买来中欣卡账号密码后,在商城购买充值卡、京东卡等储值卡后再卖给下家赚取差价。
马维维认为,上网上收一些卡去卖很正常。坚称自己从未进入过中欣商城后台,也未窃取过相关信息。
他称,自己与上家张某商定价格后,张某通过QQ发给其一个带有中欣卡账号+密码或账号+MD5值的文本,其通过这些信息进入商城买储值卡后,再出售给网上找来的买家。
虽然自称是“黄牛”,但其在公安部门的供述显示,马某某的多个QQ密码均含“我是黑客”的拼音。
但马维维口中的“上家”张某否认与他相识,并称对中欣商城没有印象。张某称,行业内为他人提供商城卡的行为俗称“黑产”,因涉及违法犯罪,他未参与。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