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4年向国务院报送了电信法送审稿,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互联网发展等新形势、新要求和电信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论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郑杰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现行电信监管体系已无法适应主体数量众多、快速创新的市场环境,导致了互联网、电信网与广电网的“三网融合”推进缓慢,电信企业通路权缺乏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电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阻碍了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尽快出台电信法。
据了解,电信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5年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加快对草案稿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