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

裸奔的P2P平台 需穿上衣裳

   [内部缺乏风控能力,外部缺乏有效监管,但仍敢于做资金池,从事类银行业务,是笔者认为国内平台“裸奔”的两大原因]

  e租宝、大大贷,非法集资、自融自保、资金池、“跑路”、群殴……作为国家政策鼓励的普惠金融的重要实现形式之一,曾被寄予厚望的P2P在年关时节上演了一幕幕狗血剧情。

  从最先的一路鲜花赞誉,到现在吐唾沫与板砖齐飞,这都是因为中国的多数P2P平台已经远远偏离了peertopeer的初衷,向着通过高收益吸收资金形成资金池,再搞期限错配高息放贷的类银行路上渐行渐远。

  英国纯正的P2P是这样的

  Peer英文含义为“地位对等”的人,peertopeer最早是指分布式对等计算。金融中P2P的鼻祖英国Zopa,借用了这个含义,从而实现了对等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其本质特征包括:

  一是让借款人和投资人均能获得更好利率,但注意绝不是让以前不能获得贷款的人获得贷款;

  二是个体对个体,平台上做的是个人信用贷款;

  三是把每一笔投资都分散投资到N个借款项目上,以降低风险保护投资者本金;

  四是平台是交易撮合居间人,负责撮合和管理贷款协议,不做资金池,不参与贷款。在匹配借款人和投资人上,Zopa使用的是自动竞价系统,将拆散的投资资金份额优先投入信用评级较高的标的。每笔分散的债权都有单独的债权债务合同,直接将投资人作为债权人,与借款人作为债务人相连接;

  五是负责审核信息、甄别风险、通过风控模型制定利率(信用风险定价),这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平台通过与Equifax(全球三大征信商之一)合作,对借款人进行一系列身份验证、借款需求验证与还款能力证明验证后,给出相应的信用评级,系统会根据借款需求及对应的信用评级给出贷款利率。同时平台也是防止金融欺诈的CIFAS组织成员(这个组织成员横跨银行、保险、信用卡、零售、通信等多个行业信息来源既有营利机构也有公共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数据源来验证信息。

  六是平台会从借款人手续费中提取一部分钱放入Zopa的安保信托基金,一旦借款人违约,投资人可以申请本息返还,但这个要由该机构审批,如果同意就返还,不同意,就开始执行催收,能收多少收多少。

  除了Zopa这么纯的P2P外,英国也有FundingCircle这样的P2B网贷机构,两者除了有风险评级、信息甄别、交易撮合中介、不碰资金等共性外,企业贷款则通过信息的完全透明,将风险公开化,让投资人拥有自评风险的可能性,类似一种网络借贷众筹。

  国内裸奔的平台

  回头来看看国内的P2P平台。

  内部缺乏风控能力,外部缺乏有效监管,但仍敢于做资金池,从事类银行业务,是笔者认为国内平台“裸奔”的两大原因。

  一是信息甄别和风控能力弱。在近日某经济论坛上,两位从业者还就此观点争论起来。平台派认为我们是信息中介不需要风控,风控派认为现状就是网络信贷不风控会死。P2P已经存在8年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争论,实在让人遗憾。信息真伪识别和风险评级都属于风控一部分,国外平台也都作为基本服务项目。如果连这个都不做,也就不能怪许小年教授说P2P丝毫不创造价值、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了。

  目前我国信用数据体系基础薄弱,央行的征信系统只覆盖了不到总人口25%的份额。没有更好的信用和杠杆数据共享渠道,借款人重复借贷不容易甄别,平台不具备征信查询、企业信息识别、风控信息提示、评级功能,多数都是披着网络外衣的民间借贷。

  随着技术进步,虽然有部分平台也在风控和系统上加大投入,将大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引入,实现了部分网上获客和大数据的风控体系,但基本上属于sowhat,形式概念居多,实际效果有待验证。

  在信息甄别能力和风控能力都弱的情况下,平台不得不提供增信服务。在网贷之家依据其综合发展排名选择排名1到10的网贷公司查看,在担保模式上明确写明“信息中介”的只有点融网一家,多数平台都采用担保等方式,在担保行业自身恶化情况下部分平台纷纷开始与保险公司合作。不过,真正为项目标的承担保险责任的寥寥无几,许多合作“徒有虚名”,只是招揽生意的噱头。

  二是缺乏有效外部监管,监管能力不强。商业社会互联网化进程加速,实体经济线上化、虚拟化程度不断加深,在此过程中衍生出多种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业态,为产业链最顶端的金融互联网化打下了基础。面对新兴信息技术、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此起彼伏,传统的监管工作模式、人员团队、技术支持和知识结构,面对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汪洋大海已应接不暇。同时立法薄弱也是国内监管乏力的原因,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依据很多是基于相关立法。

  其次是实施监管不到位,存在大量监而不管、管而不严的情况。虽然出台了指导意见,标明了若干红线,但十分粗糙无法落地,面对跟指导意见反差巨大的P2P行业实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裸奔的恶果

  日前P2P圈子开大会,集体把e租宝清理出朋友圈,都说“它不是P2P,它是披着P2P外衣的非法集资”。但是e租宝真的属于个案吗?

  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截至2015年11月底,P2P平台共3464家(仅含有线上业务的平台),其中正常运营的仅占54.16%。

  一个行业,一半都出现了问题,且问题中“跑路”、无法提现、诈骗为主要问题,那就不能说是个案了吧。

  在网络规模效应下,绝大多数中小平台无法盈利,资本金面临消耗殆尽的威胁,难保部分平台不会因为无法承受高昂获客成本,不得不挪用投资人资金;或被迫开展融资标的造假,来维持平台流动性,走向“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部分成功融资的平台则面临对赌协议中短期要达到的业绩额、获客数等压力,也难免会尝试一些过激的营销措施和冒险。

  目前中国经济面临三期叠加,形势还不容乐观,平台借款人经营情况普遍恶化。根据网贷之家统计,11月P2P贷款余额为4000多亿元,根据业内人士15%~20%的不良率估算,P2P坏账在七八百亿元。年关将至,提现增加、投资减少、额度变小,但同时营销费用依旧高企,e租宝的震雷效应更可能将行业推入绝境。平台流动性恐成问题,潜伏的问题平台将更快暴露出来。

  谁给穿件衣服?

  在平台裸奔背后,是网络风险放大效应明显。P2P对网络借贷唯一的创新和巨大贡献,就是能借助于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社会化营销的力量,高效触及社会大众,将一个毫无投资经验的老百姓转化为投资人,短时间迅速汇聚起社会各个角落的零散资金形成一个千亿元级别的借贷交易。

  在监管懈怠、法律存在漏洞的情况下,这种放大效应为骗子忽悠懵懂百姓玩火打开了大门,互联网金融骗局花样翻新,呈现系统性爆发态势。

  走得太远,别忘记为何出发。在P2P天使的理想与魔鬼的现实、天使的面孔与魔鬼的内核胶着呈现、无法分辨的时候,学习国际经验、加快立法与监管,是避免监管与实践两重天、避免互联网金融脱离服务小微经济本心的要务。

  英国在2014年宣布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监管,发布了《FCA关于网络众筹和推广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定》,由于英国市场上有Zopa这样的peertopeer贷款,也有Fundingcircle这样提供peertoBusiness,根据平台不碰资金、网络吸收公众投资、自动匹配放贷的经营本质,将其统一归为了贷款众筹类进行监管,对平台的最低资本、客户资金保护、信息披露要求、产品推广要求和危机处置安排等,做出了要求。在美国,由于lendingclub等P2P企业具有明显的网络贷款证券化发行特点,被纳入由证券交易委员会为核心的多头监管体系,并需满足消费者保护和信贷交易等多项成熟的法律法规。

  除了监管之手,还有一种让公众看清平台真相的方法,就是给平台评级。

  但目前对P2P评级的可信度低,评级机构的专业水准、评级算法先不提,目前各个评级机构的数据准确性、模型建立规则、采集参数都未标准化,比如平台风控能力这一参数,并未被所有评级机构纳入模型。因此网贷之家、网贷天眼、融360三家评级机构中排名前50名的平台重合率只有56%。

  从日前引起广泛关注的网贷评级第一案也可以看出,案件辩护的精彩程度与P2P行业乱象遥相呼应、正态相关。评级标准急需统一规范、评级机构的中立属性有待确立、P2P行业信息披露急需加强。

  美国管互联网金融叫Fintech,但笔者觉得英国的叫法更准确:替代金融(AlternativeFinance)。这才指明了本质。这与工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侯本旗博士在今年1月份发表的观点不谋而合:“互联网金融也是金融,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最核心的是跨期对冲,所以去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享受跨界的快感的同时,有一些企业也开始品尝跨界的风险,因为收益的当期性和损失的滞后性是金融内生的特征。所以在2015年或者是今后的几年,P2P行业面临洗牌,跨界容易、跨期不易,且行且珍惜。”

  正本清源,这样才能给裸奔的P2P平台穿上件合体的衣裳。CFP图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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