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民喜迎新年的时候,互联网金融领域在2015年最后一周也迎来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重要的行为规范,对于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从野蛮生长时期的谨小慎微到如今有法可依,中国互联网金融在新的一年可谓充满机遇和挑战。
划出网贷平台12条红线
近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对于如今以P2P为代表的发展得如火如荼的网络借贷行业而言,《征求意见稿》的提出可谓是既及时又全面,为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
引导行业走法治轨道
“预计将有相当一部分不合法、不合规的网贷平台面临转型压力或者被淘汰的命运。”随手科技CEO谷风表示,作为未来行业发展的根本性法律依据,《征求意见稿》肯定了网贷行业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对于缓解近期因e租宝、大大集团等事件造成的行业整体性信誉下滑有正面作用,但同时,信息中介定位、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以及12项禁止行为等,将让整个行业呈现优胜劣汰。
“整体来看,监管细则还是比较宽松的,充分考虑了现实操作的可行性、鼓励行业有序发展和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对于纯做线上借贷交易的平台来说,监管部门是持鼓励的态度,加强事后监管,并且在对平台提出详细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出借人辨别风险、风险自担。”金蛋理财CEO邓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2项禁止对行业的规范和监管还是比较全面的,明确了P2P的业务形式和范围,叫停了混业经营,这也符合监管层一贯的监管思路。
91金融CEO许泽玮表示,在行业频发爆发危机之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可谓是非常及时,而且进行了有效的细化。许泽玮强调,和之前的预期相比,这次细则并没有特别严格,而是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可谓宽松乐观。“这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动作用,从此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引导行业走向法治轨道上来。”
融金所首席信息官陈敏也表示,意见稿内容界定清晰,出借人、借款人、信息中介平台的义务和责任都比较明确,有可为有不可为,基本上对行业发展会有明确的方向指导。”细则的真正落地,需要上层监管部门和各地地方金融办、银监局、通管局等重点配合,共同推进。意见稿的推出,将最大程度规范了行业的发展,给真正致力于从事普惠金融、民间金融的人以方向,虽然意见稿正式出台,行业短期内会有利空,问题会更加尖锐,但是从长远来说,行业发展依然看好,网络借贷依然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部分,更是中国经济转型、金融改革的有效出口。”
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步伐
“如果说P2P平台宜人贷登陆美国资本市场是一次超前的行为,那当国家出台《征求意见稿》后可以预期,国内一些合法合规的大型P2P平台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金融创新也将加快前进的步伐。”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资本层面还是P2P平台本身,都一直在等待国家出台《征求意见稿》,如今可谓“靴子落地”。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日前金蛋理财方面就对外宣布其交易额突破百亿元,同时其定增认购也已经完成。据软智科技在股转中心发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显示,此次股份发行认购数量为330万股,认购价格为每股60元,认购资金总额为1.98亿元,已被27个投资机构及合格投资人全额认购。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除了增加资本的信心外,P2P平台们也在业务创新上也“放开手脚”。汇付天下日前就宣布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组建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据介绍,该平台致力于打造以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交易为主,服务资产证券化机构,联合融资方、发行方、承销方,共同打造全国固定收益产品流通市场,借助互联网技术增加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让投资人收益。
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挖财日前就正式上线保险频道,不但有丰富的保险金融知识、保险选择技巧、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投资经验的分享。自此客户可以在挖财平台内享受到更便捷、更专业的保险配置服务,而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挖财在资产管家的布局上也继信用卡、基金、债券、股票等之后再添一个全新的产品线,距离“老百姓资产管家”的定位更近一步。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如今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创新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美国商业杂志《快公司》中文版评选出“2015年中国最佳创新公司50强”当中,来自深圳的随手科技就成为了上榜企业中的唯一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预见,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后,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将会进一步加速。
鼓励电商行业创新发展
12月28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监管,并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特殊群体,《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额度限制。同时,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这也表明,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央行充分考虑了电商行业的现状与未来空间,给予足够空间鼓励电商行业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同时,“蚂蚁花呗”“京东白条”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比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支付宝方面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在《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而腾讯方面则表示,非常关注央行最新推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消化这一新规。腾讯认为。和上周出炉的、同样表明央行创新和开放态度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一样,两者均为央行带给互联网金融业2016年的“新年礼物”。
南方日报记者 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