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互联网行业垄断和水电油垄断,谁比谁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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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子上有两根金条,你告诉我哪根高贵,哪根龌龊?”电视剧《潜伏》里的这句话可以推而广之,比如互联网巨头垄断和水电油行政垄断,哪个更高尚?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石油、电信、电力等垄断国企诟病不已。对于行政垄断,大家多秉持这样的思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坏和更坏之分。但最近互联网巨头接连发生侵害消费者的劣迹,向我们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只要是垄断,就有利益诉求。

  近年来,国内互联网行业合作兼并之风盛行。于是在各自特定领域,一些互联网企业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类似携程被微博大V指责、航空公司围攻、违规操作赚取差价的“丑闻”也不难解释了。最新的自然是百度出卖血友病吧事件,好在百度有一个“优点”:一曝光就改正。

  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市场之后,百度占到搜索市场总收入约七成左右的份额。从交易规模看,阿里巴巴占据了中国网上交易额的80%。从某种意义上说,阿里一家把持着中国网络入口流量的80%,将这些流量导入金融、旅游,都会意味着一个新阿里巨头的诞生。至于腾讯,微信月活跃账户数达到5亿,QQ的月活跃账户数达到8.15亿,约占中国总人口的六成。

  相对传统行业,互联网经济自身的特征扩大了市场垄断的可能性。由于严重依赖用户体验,即所谓的需求方规模,用户评估某个网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网络上用户数量的多少。也就是说,某个网络用户越多,越能吸引新用户加入,新加入的用户会持续带动更多新用户,形成一家独大。

  大不是罪恶,大也不违法,但一家独大释放出垄断的危险信号。比起时常被诟病的存在于水电油等自然垄断产业,互联网垄断常因为披着市场外衣被忽视,但翻开反垄断的历史,其中所有的交锋都是在做一件事:让市场变得更具竞争性。只有当市场具有竞争性的时候,价格才能降低,市场会变得更加有效。

  无论在有着强烈行政色彩的水电油、还是打着市场旗号的互联网,任何一个领域的巨头肆无忌惮地成长,无限挤榨特定领域内的竞争空间,行业新生力量被堵在门外的同时,消费者利益成了最终的牺牲品,因此谁也没有比谁高尚。

  对传统水电油自然垄断产业,政府一般从价格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进行监管。而在互联网企业的迅速成长,如何规避垄断和加强监管却仍是一片空白,互联网巨头们形成的自然垄断也在提醒监管者应该关注,这个市场无论是对互联网产品还是互联网商业行为的界定都需要更加细化的专业法律规范,即便在法律层面还处于观察阶段需要充足的法律经验与事实积累,但对互联网恶性商业化的专业监管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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