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

三管齐下方能解网贷行业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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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兴也勃,网贷行业(即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深入,近两三年时间内获得了爆发式增长。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绝对增量超过2014年,再创历史新高。同时,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P2P的兴起满足了以小微企业和个人为主的群体对资金和金融服务的需求,网络的便捷性又解决了部分人群的理财需求。

  然而,在监管缺位的背景下,中国的P2P行业并没有自发地朝着健康成长的方向行进,而是频发倒闭与跑路。数据显示,仅2015年问题平台就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让广大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以去年底“爆雷”的e租宝为例,非法集资高达500多亿,涉及投资人数近百万,而巨额资金不少被平台涉案人员挥霍;近日被曝陷19亿兑付危机的鑫琦资产,因名人代言备受关注。

  此背景下,监管层开始采用“堵截”的方式意图从源头上减少类似风险案例发生,去年底开始,重庆、深圳、上海等地先后叫停P2P新平台注册,北京甚至直接叫停投资类企业注册和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

  实质上,P2P行业在发达国家能有序运行的事实也证明,只要具备合适的制度土壤,这个行业就能够健康发展。因此,针对目前乱象丛生的P2P行业,需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惩治三方面协力,以建立一种防范风险的市场化长效机制。

  欲治其乱,先辨其源。P2P属于互联网金融,具备金融机构属性,去年初银监会宣布架构大调整,亦将P2P网贷划归普惠金融局监管。一般而言,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其门槛与监管严格程度成反比,如银行、公募基金门槛较低,则监管严格;私募、创投门槛较高,其审批则相对宽松。P2P面向大众,投资几无门槛,但监管尚不完善,甚至出现了数年的真空期。以P2P平台成立为例,仅需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和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上线吸收公众投资。因此,需从银行资金存管、中央数据库为代表的信息披露机制、信息安全等方面,提高P2P行业准入门槛,同时设立保证金作为产品违约兑付准备金,并以保证金的多少限制平台的待收,以此从源头上杜绝e租宝之类以非法集资和诈骗为目的的平台。

  其次,让P2P回归金融信息中介。去年底,银监会会同多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意即在于此。回归纯平台模式后,监管方面即可参考美国P2P网贷侧重行为监管的模式,即对投资者和借款人的信息披露、利率上限和隐私保护等方面制定法律框架,各监管主体都基于如何保护投资者和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即使平台破产,也不至于严重影响二者利益,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亦有限。

  此外,对于一些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P2P行业乱象,需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执法必严。以目前被查处的跑路平台为例,不少非法募集和诈骗而来的资金,被平台管理人员或幕后人员挥霍甚至转移到海外,致使广大投资人利益受到极大损害。治乱需用重典,加大对资金去向的追查,以及对涉案人员、“老赖”加大惩治力度,以期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一言以蔽之,网贷行业需要一片净土,因为这既关乎我国当前金融创新的健康前行,也干系到广大投资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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