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部门近日通报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淘宝店主虚构交易额提升商业信誉,以及个别企业销售假冒的五粮液酒等。
2015年8月28日,贺州市工商局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依法对淘宝会员“月光爱亭”经营的“山中白云烟台樱桃店”网络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以“刷单”形式虚构交易额,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误导消费者。此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贺州市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5年6月18日,消费者王先生在桂林市象山区食品批发城旭升洒业花3300元购买了6瓶五粮液白酒,后发现该酒外包装极为粗糙,怀疑为假酒,于是向消协投诉。
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消费者购买的6瓶及从店内查获2瓶未售的白酒均为假酒。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酒款3300元,并赔偿12500元。
为教育警示违法经营者,当地工商部门对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进行立案调查,对其处以罚款13200元,并没收8瓶侵权五粮液白酒。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贵港一供应商销售过期农药致瓜农失收、电热水器漏电致人身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