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赵鹏的看准网究竟“看准”的是什么生意?

  

  在旗下的boss直聘APP年初经历了和拉勾的一轮口水仗和升级版诉讼官司之后,看准网最近又被某公司指责未经审核发布不实消息,给他们的后续招聘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在高端人才招聘上。

  发帖人称,“我们公司某个离职员工在上面发布了一些不实的负面信息,导致很多人员(特别是高端人员)都不来面试。”经过调查,原来是因为在看准网上看到了负面信息,因此不考虑该公司的职位。“看准网没有对这些信息进行过审核,我们很多次尝试跟看准网去沟通,回复就是让我们去认领公司!!!他们的官方电话永远接不通,邮箱永远没正面回复,我们就这样只能苦苦等待!新的项目关键岗位招不到人,新产品问世时间遥遥无期!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企业才理解是怎样的痛!”

  这位HR当然要着急了,因为一条负面评价,招不到人不说,公司的声誉受影响,项目进展被拖延,这些都是可能动摇企业根基的事。“他们显然不会去关心某个被黑的企业未来会面临怎样的打击!我只想说,一个企业的产品就是老板的人品,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这个标准,赵鹏远远不够,也许他永远都触不到!”

  发帖人最后的话虽然因为愤怒而有些偏激,却刚好一语道破了看准网在做企业点评UGC过程中最大的逻辑缺陷——在看准网当前的运营逻辑中,并不能确保用户发布的所有评论都是真实而有效的。

  看准网2014年6月份上线,原身是分智网。这是赵鹏从智联招聘出来之后,想要重整旗鼓再战招聘市场的第一个创业项目。当时职业市场上存在着四种形态的公司:一是智联模式。招聘网站,“城墙很厚,火炮很尖”;二是Linkedin模式。职业社交,对接了一个平台做招聘。国内已经有很多既有资本又有头脑的团队在做,竞争者众多;三是职位垂直搜索。这是搜索网站的天下。第四就是Glassdoor模式。屌丝点评雇主,在国内处于起步阶段。

  于是,赵鹏就收购了分智网,以2008年就成立的美国招聘企业Glassdoor为模型,从大众点评的模式切入职场服务领域,一方面收集展示这些来自员工的UGC,另一方面直接和公司对接,提供雇主介绍、工作环境、招聘信息等。

  对于看准网来说,其核心内容是员工自发分享的薪酬待遇、公司点评、面试经历。但中国人的性格使然,更喜欢围观超过自主分享像薪资、公司斗争这样私密的内容,为了鼓励用户分享,看准网允许用户匿名爆料。

  而对于目前用户生产的UGC,看准网对外公布的报道中介绍,“有个十分之一规模的内部团队,对明显无效的信息进行甄别,尽基本的责任”。注意了,它明确表示,是对“明显无效的信息”进行甄别,如何界定信息是否无效?并没有标准,什么是“基本的责任”呢?也很难一一说明。

  虎嗅在报道看准网模式的时候,用了一句形容——“把曾经属于BOSS的权利赋予屌丝”。赵鹏非常清楚,看准网服务的就是屌丝。看准网赖以生存的UGC要靠屌丝们撑起,而对于企业方面,当然就显得无情了,不收费删帖。“你这个月收了人家2万块钱,它让你去删帖子,那你是干什么的?收保护费的?”赵鹏曾经对媒体这么说。

  事实证明,看准网之前信誓旦旦对媒体表示拒绝有偿删除负面评论的说法也被打脸了。在贴吧上,有网友爆料说公司接到电话,可以花钱删除负面。

  

 

  站在用户立场的金钟罩一破,看准的商业逻辑就完全走不通了。

  即使它没有以上问题,对于用户和企业双方都不收费看起来很公平。仍存在一个致命伤——在没有一个严谨的审核机制约束,如何确定用户的UGC是真实的?有没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漏洞——企业自己可以找人刷评价,或者竞争对手可以找人拉低你的评分。抑或离职员工可能出于各类原因对公司心怀不平,故意在上面填写差评。

  事实证明,以上几种情况完全可能存在。那么,像文章开篇这个公司的情况,因为看准网上的差评导致公司声誉受损,招聘不到人才,业务进度被拖延的情况,就涉及到法人的名誉权被侵害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法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那么,该公司就有权起诉发布该条负面信息的用户,让他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为公司的经济损失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按照因为侵权行为而导致被侵权人利润的减少,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来讲,这类案件法院判决的时候大多是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可以根据侵权情节的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甚至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之前,在银川就有一名离职员工,在某网站论坛上,用注册的网名发布了多篇关于原告公司的帖子,包含“没有诚信”、“欺骗客户”、“公司业务全贺兰县最慢”等内容,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评论,导致公司的名誉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删除网络发帖、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主审法官认为该案件是一起以网络为媒介的名誉权侵权案件,侵权一旦成立,造成的影响往往会成倍放大,会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最后该案在调解后和解,以被告删除网络中的相关侵权文字、在原发帖网站中发布致歉信,并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落幕。

  那么,用户在看准网发布负面信息侵害了原公司的名誉权,看准网要不要负责任呢?看准网对于这样的情况早就考虑到了,在用户注册发布信息时,勾选的已阅并同意平台协议里,就包含了解释权归平台所有。也就是说,看准网认为,它只是一个提供用户UGC内容展示的平台,并不对用户内容的生产和真实性负责。如果有侵害名誉权的纠纷,平台应该没有责任。

  但我们来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对看准网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看准网的原因是看准的《用户协议》中的第四条使用了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kanzhun.com所有,也就是由它制定的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而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用户犯了事,看准网作为经营者,不能以用户签了《用户协议》来减轻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其实,从看准网和boss直聘的运营风格来看,赵鹏深谙营销之道。知道什么最吸引眼球,如何能够最快的引爆流量。刚过去没多久的Boss直聘和拉勾的口水仗,就很典型。

  2月19日,Boss直聘发布声明,称其在苹果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被不明人士攻击,该人士冒充Boss直聘开发者,通过后台删除了“Boss直聘”App,导致苹果用户无法正常下载。声明中同时指出,当日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Boss直聘”,结果排名第一的“Boss在线招聘”应用开发信息显示开发商为拉勾网,该应用于2016年1月29日上线,打开后显示页面为拉勾App。直指背后黑手是拉勾。而拉勾当然不认,发文称Boss直聘是被苹果惩罚性下架。是因为Boss直聘“为了赚取眼球,某些App采用了直接套用高知名度App的标题和icon的方式,殊不知这种行为造成了严重侵权,被投诉之后苹果采取的惩罚措施相当严厉”。双方你来我往,谁也不让谁。而这期间,经过广大围观媒体的轰炸报道,年初刚刚上线没多久的Boss直聘搜索热度涨幅达到近1000%。

  

 

  说来说去,归根到底,无论是看准网还是boss直聘,赵鹏看中的仅仅只是“这个形式”能不能吸引来足够多人的眼球和流量。至于基本的商业逻辑和道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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