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掌趣科技吃“破解版”官司:500台涉案电脑被法院证据保全

15.jpeg

  “怎么还要付费啊?”

  “对啊,正版是付费的。我给你个破解版的下载地址吧!”

  这个简单的对话折射了一个普遍现象。“破解版”一词暗藏了另辟蹊径的喜悦。然而A股游戏公司掌趣科技正经历喜悦后的烦恼。

  因被Adobe、Autodesk两家公司起诉侵犯著作权,掌趣科技办公场所内近500台计算机中涉案软件使用信息日前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证据保全,法院26日晚对外公布了这一消息。

  早前,Adobe、Autodesk分别将掌趣科技告上了法庭,Adobe诉称,其享有Adobe 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Adobe Illustrator专业矢量图绘图工具、Adobe Flash二维动画制作软件、Adobe After Effects视频特效合成软件,Adobe Dreamweaver网页编辑器等五款软件的著作权;Autodesk诉称,其享有Autodesk Maya三维动画软件、Autodesk ads Max三维动画渲染和制作软件等两款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上述二原告均称,被告掌趣科技擅自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了原告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上述系列软件,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法院受理这两宗案件后,Adobe、Autodesk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及使用上述系列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对于证据保全申请,法院合议庭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证据保全法定条件,同时考虑到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取证难等因素,在权利人提供了担保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并拟定了保全方案。

  保全过程中,法院首先向被告掌趣科技的授权代理人送达了证据保全裁定书和其它诉讼材料,要求被告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在进行证据保全时,被告工作人员存在删除涉案软件的情况,参与保全的法院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训诫。

  历时6个多小时,法院对掌趣科技办公场所内共计近500台计算机相关软件使用信息进行了保全工作。

  法院未披露两原告索赔情况,截至发稿时,掌趣科技尚未披露有关该诉讼的情况。

  商业机构因“破解版”软件而遭遇维权方警告,或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甚至吃上诉讼官司,是“老黄历”式现象,在中国境内,频繁以维权方身份出现的三家外国公司,除了Adobe和Autodesk,还有微软。

  中国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全世界都在使用这三家公司的办公、设计软件,全世界都知道这些软件是付费的,全世界还知道软件都有“破解版”。

  ”破解版“受到不少个人用户和商业机构的青睐,毫无疑问是因为购买正版的价格不菲。

  根据TechWeb对Adobe官网最新产品价格的统计,目前,仅为一台计算机安装正版Adobe Photoshop CS6(升级版价格180美元,完整版价格900美元)、Adobe Illustrator CS6(升级版价格225.71美元,完整版价格771.43美元)、Adobe Flash Professional CS6(升级版128.57美元,完整版900美元)、Adobe Dreamweaver CS6(升级版161.43美元,完整版514.29美元)四款软件,就需支付至少694美元(安装完整版需3085美元),折合人民币4628元(完整版需要20573元)。

  如果是一家有着100名开发人员的公司,为100台电脑安装上述四款正版软件,则需至少支付69400美元(安装完整版需3085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6万元(安装完整版需200万元)。

  因此对于专业从事游戏开发的公司来说,为开发团队配备安装了各种正版专业开发软件的电脑必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维权不断,“破解版”不止。

  公开资料显示,以微软为代表的外国公司在华打击盗版已有近20年的历史,但效果并不明显。

  对于维权方来说,通过诉讼手段维权的实际操作中的一大难点在于举证难,比如,网络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使用盗版Office软件的商业机构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微软服务器,让后者无法获知盗版使用的情况。

  而即便维权方通过“其它特殊渠道”获取了盗版使用情况,法律上将其作为证据也会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此外,法院是否采信也是一个问题。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维权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一般会提交证据保全申请,由法院工作人员对使用盗版的电脑进行取证——即前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掌趣科技办公场所电脑中涉案软件使用信息的保全工作。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司法保全这个办法只可以对付使用盗版软件数量较多的大中型公司,对于小公司则无能为力,因为小公司用盗版的情况非常普遍,维权方不可能过多占用公共资源,频繁要求法院出动保全,另外就是,这样的话,维权成本也太高了。

  对于被维权方,或者盗版使用者来说,有法律界人士观点认为,一旦遭遇被维权诉讼,被维权方需要明白,一般情况下,维权方选择维权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某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并获得收入,即索取赔偿款一般不是最终目的,这为纠纷最终的解决方式提供了很大斡旋空间。

  甚至有观点认为,倘若被维权方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正版软件,便可同维权方达成和解,而维权方也会对购买数量少于实际使用数量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TechWeb查询微软在中国打击盗版的过往案例的公开资料发现,最终以被维权方支付赔偿款的案例也常有发生,比如在媒体曝光的案例中:

  2009年的微软起诉大众保险公司案中,后者被指安装使用了9种盗版微软软件共计450套,2010年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2,172,846元;

  2012年的微软起诉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及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中,两被告被指盗版微软数量达几百套,最终法院裁定,两被告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8万余元。

[!--page.stats—]
希望看到您的想法,请您发表评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