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消息,据央视报道,上海警方日前开始对电动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集中整治。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叶佳磊表示,平衡车也好,电动滑板车也好。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属于滑行工具。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报道指出,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但在崎岖不平的路面,很容易发生翻车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测试,在18公里/小时的时速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手指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而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更是长达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