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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想把QQ提示音注册成商标遭多次驳回,起诉商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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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先生12月7日讯,腾讯计划将“嘀嘀嘀嘀嘀嘀”注册为商标,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注册,认为这个声音“较为简单”,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腾讯公司不服,起诉商评委。12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QQ声音商标案,这也是我国第一起声音商标行政驳回案件。

2013年8月,第三次修正的《商标法》经人大常委会通过,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范围。新法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如今,《商标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提出: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最近腾讯公司计划将“嘀嘀嘀嘀嘀嘀”这个提示音注册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8类“电视播放;新闻社;信息传送;电子邮件等”服务上。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注册。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注册的原因,是其认为这个声音“较为简单”,缺乏商标应有的“显着特征”。但腾讯公司不服,跟商评委打起了官司。

12月6日上午庭审中,腾讯公司提出,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为六声音响,不冗长也不简单,具有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当庭演示了其他国家核准注册的NBC声音商标、windows开机声音商标等。

商评委强调,独创性只是其审查声音商标的考虑的一个独立因素,与显著性无关。“它的频率谱、波形谱,我们一看都能显示出来。它是稍微急促一点的、单调的重复音,所以比较简单。申请声音商标的话,我们通过的都比较少,也就那么几件。”

腾讯公司代理律师黄义彪指出,商标通常是“简洁”的,他举例美高梅公司的“狮吼”,是自然界狮子的吼声,还在法庭播放了在很多国家都给予注册、国际上公认的典型的声音商标。

这个声音到底有没有显着特征,成为庭审争议焦点。最终,此案择期宣判。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是我国商标领域的“最高法院”,哪怕商评委驳回腾讯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被法院推翻,腾讯想要注册商标也仍然要按照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