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5号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表1。
二、对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114项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时间另行公告,具体商品范围见附表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1和2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加征关税后有关进口税收计算公式:
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加征关税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附表:1。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一
2。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6日
附表 1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一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注
1 02011000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牛
2 02012000 鲜或冷的带骨牛肉
3 02013000 鲜或冷的去骨牛肉
4 02021000 冻的整头及半头牛
5 02022000 冻的带骨牛肉
6 02023000 冻的去骨牛肉
7 02031110 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
8 02031190 其他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猪
9 02031200 鲜或冷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
10 02031900 其他鲜或冷的猪肉
11 02032110 冻整头及半头乳猪
12 02032190 其他冻整头及半头猪
13 02032200 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肉块
14 02032900 其他冻猪肉
15 02062900 其他冻牛杂碎
16 02063000 鲜或冷的猪杂碎
17 02064100 冻猪肝
18 02064900 其他冻猪杂碎
19 02071100 鲜或冷的整只鸡
20 02071200 冻的整只鸡
21 02071311 鲜或冷的带骨鸡块
22 02071319 鲜或冷的其他鸡块
23 02071321 鲜或冷的鸡翼(不包括翼尖)
24 02071329 鲜或冷的其他鸡杂碎
25 02071411 冻的带骨鸡块
26 02071419 冻的其他鸡块
27 02071421 冻的鸡翼(不包括翼尖)
28 02071422 鲜、冷、冻鸡爪
29 02071429 冻的其他鸡杂碎
30 02072400 鲜或冷的整只火鸡
31 02072500 冻的整只火鸡
32 02072600 鲜或冷的火鸡块及杂碎
33 02072700 冻的火鸡块及杂碎
34 02074100 鲜或冷的整只鸭
35 02074200 冻的整只鸭
36 02074300 鲜或冷的鸭肥肝
2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注
37 02074400 鲜或冷的鸭块及杂碎
38 02074500 冻的鸭块及杂碎
39 02075100 鲜或冷的整只鹅
40 02075200 冻的整只鹅
41 02075300 鲜或冷的鹅肥肝
42 02075400 鲜或冷的鹅块及杂碎
43 02075500 冻的鹅块及杂碎
44 02091000 未炼制猪脂肪
45 02101110 干、熏、盐制的带骨猪腿
46 02101190 干、熏、盐制的带骨猪腿肉块
47 02101200 干、熏、盐制的猪腹肉
48 02101900 干、熏、盐制的其他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