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乐
审校:一条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在会议上发言,香港证监会对首次代币发行(ICO)、交易和出售加密货币资产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感到担忧。部分交易所和ICO代币的架构方式,超出了香港证监会的管控范围。香港证监会在合规及法律专家合作探讨如何监管加密数字货币实体。
此新闻一次,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个月之前香港证监会所发布公告,在证券型代币属于”证券”的情况下,任何人如要推广及分销证券型代币(不论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资者为对象),除非获得适用的豁免,否则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就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获发牌或注册。任何人在未获发牌的情况下从事受规管活动,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属刑事罪行。
短期来看,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必会受此影响而承压,目前基于早间的监管消息对整个市场进行了打击,数字货币目前成回调趋势,但是从长期角度,规范加密数字货币,对未来数字货币市场的发展有着关键性作用,也是为提前为ICO做了先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