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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市遭否第8单第9单出现 警翼智能及奕瑞光电子IPO流产

作者:甘乐

编辑:远风

审校:一条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随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19年67次发审会的结束,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之路也走到了尽头。

2019年以来,A股市场拟上市公司已有7家被否,而警翼智能和奕瑞光电子分别成为了今年的第8单第9单。

(今年以来上市遭否名单)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分类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类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智能执法装备及执法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旗下产品有执法记录仪、电子证据管理平台软件以及采集工具站等。

警翼智能计划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3.65亿元。

在其招股书申报稿中的风险提示提到,警翼智能销售模式采用“经销+直销”,在披露的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销售收入占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87.59%,80.84%,65.80%,73.68%。由此可见,警翼智能的收入的依赖性较高。但是招股书中信息显示,报告期内经销商变化较大且销量浮动较大,因此发行人的销售收入的稳定性方面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对此,发审委也对此问题提出了质疑。

同样存在与直销和经销中的问题,两种销售模式下部分产品存在较大的毛利率差异。

以上数据为警翼智能的采集工作站经销直销单价对比,巨大的单价差异势必导致同品毛利率差异显著。发审委就这一现象对公司提出质疑,要求公司对不同渠道下同一类型产品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做出解释,此中包括发行人对经销商是否存在终端销售指导价及具体情况及其相应合理性做出说明。

此外,发审委还提到了警翼智能技术服务费在销售费用中高占比的问题。主要要求发行人就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直销方式下采用外购技术服务模式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及技术服务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相同类型技术服务定价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及原因做出说明。

(数据来源招股书)

从招股书中数据来看,技术服务费近年来有持续上涨的趋势,而技术服务费用的参考基础为“项目参考价”,具体的费用确认需要考虑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服务时间长短、项目区域跨度等因素,期间的费用透明度较低,因此与技术服务商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不正当竞争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都是相关度较高的潜在风险。

另一家被否的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遇到的问题则是来自于公司董监高团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四名高管在拟上市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之外还有不少商业实体,而这其中又不乏与上海奕瑞光电子在同一领域的公司,严重违反了公司上市对发行人董监高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揽子公司中有4家在发行人财务披露的报告期见有严重亏损,有极高的可能性在采购、销售、研发方面与拟上市公司有所关联。而在信息披露中并未提及关于关联方的业务是否存在交集,此多家公司恐涉及对拟上市公司存在利益输送,以利润输血方式辅助发行人拿到漂亮的以及成绩单从而推进上市。

除此之外,上海奕瑞光电子风险披露中的市场风险也被提及。问询函口径,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国际贸易比重不小,在国际贸易环境不佳的境况之下,公司的营收大概率受到波及。贸易出现壁垒增加之后,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贸易环境持续升级或恶化,发行人无法将关税成本适当转移至下游客户,又未能及时开拓新客户、新产品、新市场以及新业务领域,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反观与以上两家被否的公司同时上会的另外两家拟上市公司均通过了此次审核。分别是拟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小熊电器和拟上交所主板科博达技术。而这两家企业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东莞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中金公司,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华众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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