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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全款530万买新房,却被禁止入住,还要照收物业费?

  编辑 | 于斌

  出品 | 于见(mpyujian)

  在中国人的心中,何以为家,就是需要一套房子,在那个空间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不需要在去唯唯诺诺,做一些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情,在自己的房子中,自己才能做更加真实的自己!

  的确,这样看来,房子的确很重要。现实生活中,房子除了遮风挡雨,还能充当我们的小世界。

  一方面,想拥有房子是大多数人都想要实现的梦想;但另一方面,房价的不断上涨却让很多人望而止步。

  拥有房子的人,虽然每月可能还要偿还贷款,但是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是很满足,开心。但最近,却有一位消费者花了530万购买房屋,买完之后,却不开心,反而很烦恼。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消费者表示,这套房子是两年前在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在前几天到了交付房屋的时间,开发商却禁止他入驻。

  给出的理由是因为他公司存在债务纠纷,银行已经把他这套房产冻结了,但是咨询相关人士后,发现银行冻结和入住是没关系的。

  那么,开发商这种逻辑就是不成立的。

  而且,他的债务纠纷很早以前就在法庭外边解决掉了,法院也很早之前把房子解封,现在开发商不断用这个银行冻结债务纠纷来否决他的入住权利,着实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只好与开发商当庭对峙,一纸诉书将该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事到如今,开发商只好选择退步。

  表示他可以合法入住房屋,这样这位消费者的难题就解决大半了,但是开发商进一步表示,小区的物业费还是要他补上的。

  没有入住,却还要交物业费?

  这就让这位消费者很生气了,并表示,我房子都没入住,小区物主的的身份还没有成真,你让我交之前的物业费?

  可见,这位消费者的诉求是合理的,不让入住,却让交物业费,这个规矩应该还没有制定吧。

  在开发商看到事情不断闹大的情况下,开发商表示这个物业费可以进一步协商,具体协商结果,还在进一步探讨中。

  我们购买房屋,本来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好一点,想让自己开心一点,相信,不管是谁,遇到了自己花大价钱购买的房屋,首先不让入住,然后可以入住,却让交之前的物业费这种情况都会生气吧。毕竟,房屋并不是小的商品,作为贵重商品,有的时候第一套房子要倾全家之力,才能买起。

  这样来看,这位消费者所作所为都是正确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就应该去申诉,去寻求法律保护,这样子,才不会助长歪风邪气,才能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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