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忱棠
审校:一条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这家曾因财务造假“惊动”外交部的上市公司,其造假行为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
GPLP犀牛财经获悉,2019年9月10日,*ST百特(002323.SZ)发布一则《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当事人刑事案件判决的公告》,特大造假案违法人员处罚尘埃落定。
此前,财务造假败露后,*ST百特先后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随后,2018年7月4日,*ST百特公告称,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经盐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4月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为陆永、李马松,指控陆永、李马松二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陆永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马松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ST百特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刑事诉讼事项对*ST百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均无影响,同时*ST百特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