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忱棠
审校:周鹤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19年10月30日,农业银行(601288.SH)重庆万州分行收到了重庆银保监局下发的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合计20万元。
图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农业银行重庆万州分行存在员工重大违规问题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事项,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农业银行重庆万州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