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琼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0年2月5日,交通银行亳州分行收到来自中国银保监会亳州银保监分局下发的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上显示,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存在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违法问题。
由于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亳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合计罚款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第四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