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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赏酷我音乐主播7万元,家长追回资金遭遇举证难

  家住河北承德丰宁县农村的王长富(化名)万万没想到,两张银行卡内的7万元就这么不翼而飞。2月29日14时,王长富打响了110电话,报警讲述了卡内余额消失的事情,警察表示疫情期间立案比较麻烦,最好等几天再去公安局报案。

  就在这几天等待中,王长富盘问了12岁的儿子王旭(化名)才得知,原来儿子用这钱打赏给酷我音乐平台的主播。向平台追讨无果之后,王长富求助于21消费者权益保护线索征集平台。

  上网课期间打赏7万元

  3月10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拨通了王长富的电话。王长富表示,儿子王旭的学校从2月17日开始上网课,于是就把妻子的手机给王旭用来视频上课。结果,2月18日到2月28日期间,王旭在上课间不断打赏一个酷我音乐平台上的直播间主播,总共消费了7万元,其中给一个男主播打款4-5万元。

  “这些钱几乎是我们全家所有的积蓄。放在平时,我们都是严格控制小孩用手机的时间,而且我和他妈妈都会在旁边看着,但是这是他上课需要,我们也担心在旁边影响他学习,因此没办法对他使用手机做全方位的监督,这才让他有了可乘之机。”王长富表示。

  王旭也坦白了自己打赏主播的事实。他用妈妈的微信账号注册登录了酷我平台之后,观看了“酷我聚星”这个直播栏目,并多次打赏了共计18人。至于为什么要给男主播打赏,王旭对记者说:“他在与别人PK,谁输了就要做俯卧撑,判断输赢是看粉丝打赏的东西。”

  不过王旭是怎么获知父母的银行卡号及密码的?王旭通过支付宝直接打款,在进入输入密码环节的时候,想到母亲微信密码是自己的生日,于是尝试了自己的生日,没想到轻轻松松突破。

  2月29日,王长富需要用钱的时候发现卡里只剩下五十几元。在儿子坦白之后,王长富在支付宝上查询了近期账单。这份账单后来转交到记者手中,记者发现83次购买“酷我币”的记录,少则三五元,多则10000元,且大额支付主要集中在2月25日和26日两天。支付时间则集中在上午10点到下午6点之间,最晚到晚上8点。

  但是当王长富打开酷我音乐搜索消费记录时,发现已经被王旭清除记录,原因是怕被父母发现。

  取证何其难

  王长富认为,王旭是未成年人,短时间内进行巨额打赏已经远远超出自己的智力和能力水平,因此想要酷我音乐返还这部分打赏资金。但王长富与酷我音乐平台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包括提供监控视频,证明每一次都是未成年人本人在消费。而且即便能提供监控,也只能返还20%的费用。

  “普通人家里很少会有监控视频,我们也没有,我们只能提供学校、村里、银行的证明,但是他们都不认可。我跟平台那边说,我跟孩子母亲都是半文盲,平时只会使用简单的手机功能,没能力也没动力给主播打赏,但是对方并不认可。”王长富对记者说。

  王长富拨打了12315热线,酷我公司与其取得了联系,表示除了视频,还需提供其他证据,比如注册账号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身份证、消费银行账号等,必须要与账户使用人信息完全一致,并且未满18周岁。但王旭使用的是父母的支付宝账号和银行卡,而且自己也没有相应的账户,因此并不能提供酷我公司要求的证据。

  王长富对记者出示了自己能提供的证据。包括王旭小学提供的课程信息证明,以及村委会开出的贫困家庭证明。后者写明了王长富及其妻子“小学学历,识字不多,为人老实忠厚,无不良嗜好”,并且“不能熟练使用手机”;而其子王旭“少不更事,无完全独立思维和判断能力”。

  在王长富投诉之后,记者联系了酷我平台方面。平台相关人士表示,王长富一方必须要提供是小孩本人打赏,而非父母进行打赏的证据。另外,3月之后还有几笔酷我音乐平台的小额消费。平台相关人士认为,如果此前已经投诉平台,之后还继续发生消费难以解释。

  记者询问王长富,他也不知近期对该平台为何仍有消费,但的确银行卡余额从50余元又变成了几元,少了四十几元。在询问了儿子之后发现,儿子在3月后仍在音乐平台买了歌曲。王长富对记者叹气:“小孩子从根本上还没意识到错误。”

  未成年人打赏能否追回?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大额消费造成消费纠纷的案例比比皆是。3月5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浙江一位13岁男孩使用母亲手机上网课期间,玩和平精英看虎牙直播8天充值万元。该报道称,浙江嘉兴的许女士13岁的儿子在虎牙直播充值6827元,同时,在“和平精英”等4款游戏和直播软件上共花费12000元。2月26日,澎湃新闻也曾报道,武汉一名12岁的孩子隐瞒家人向直播平台充值达5万余元。

  那么未成年人给直播平台大额打赏究竟能否追回?

  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志东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已有判例,这些官司中要求原告(也就是未成年人父母)举证证明是未成年人打的赏,大部分判决认为原告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也有支持部分返还的判决,前提是原告提交的证据里有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监控资料,认可是由未成年人消费,但考虑监护人是有一定过错,判决支持部分返还。

  在本案中,从法律上来说,12岁的未成年人应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打赏7万元是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的效力待定,父母有权不予追认。但父母要证明是孩子打的赏,现在没有直接证明是孩子打赏的证据,其他的一些证据可以提出来支持主张,其中有利的主张理由包括:孩子充值打赏的时间都是孩子开始上网课后发生的,且集中在上午、下午的时间段,这与孩子上课使用手机的时间是存在一定重合;父母无法在这个时间段做到全方面的监护,也不可能在孩子学习时一直看管;打赏行为与家庭条件收入情况不匹配,家住农村,父亲无固定收入,母亲无业。另外还要看平台账号的注册情况、打赏记录、打赏给哪些主播、发送的弹幕、与主播的聊天记录,以及报案的相应证明。

  “如果到了诉讼中,现在的案例判决存在差异,就要看具体法官认不认可这些证据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如果法官认可是孩子打赏,也会考虑父母的监护责任,判决扣除一定比例再返还,这个比例也是由法官具体来认定。”赵志东律师表示。

  酷我方面对记者表示:“我们的客服也一直积极的和用户保持沟通,希望用户能够尽快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平台也会依据合理合法的流程对此事进行处理。”

  对于平台是否对未成年人使用进行提醒或者限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查询未发现有青少年使用提示,后再仔细查找发现,酷我音乐App有“青少年模式”这个选项,家长设置四位数密码后,会在一段时间内限制直播充值和消费。但这个功能必须主动由打开App的用户进行操作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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