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菜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0年3月2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收到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下发的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12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官网
郑银罚字[2020]9号显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决定,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罚款10万元。
陈豪强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副行长,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贾小孟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