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菜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0年3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泰信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泰信基金”)“老鼠仓”一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泰信基金原基金经理柳菁(女)伙同私募基金公司云腾投资的创始人姜维君,违反规定,共同利用担任基金公司从业人员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4619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系共同犯罪。
判决书显示,2009年4月至2013年2月间,被告人姜维君频繁与被告人柳菁交流股票投资信息。利用从柳菁处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姜维君使用所控制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在上述时间段内,姜维君控制的“杨某某”“金某”“叶某”证券账户及“云腾一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与泰信蓝筹基金账户趋同买入且趋同卖出股票76只,趋同买入金额超7.99亿元,趋同卖出金额超6.08亿元,非法获利超4619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目前,云腾投资已被注销私募管理人。而柳菁为其抬轿的基金为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基金,案发后规模迅速缩减,成为一只“迷你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基金规模为0.84亿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短短的一年里,泰信基金已经是第二次被曝“老鼠仓”丑闻。
据GPLP犀牛财经了解,另一则“老鼠仓”事件在2019年9月宣判了二审结果,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志航与泰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袁园串通设立“老鼠仓”,趋同交易金额超2.81亿元,非法获利超324.0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信基金是首家以信托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于2003年5月3日正式成立,在2015年达到最高规模200亿元,目前管理规模萎缩为28.65亿元,基金产品数量30只,基金经理人数为11人。
众所周知,“老鼠仓”一直是基金经理不能触碰的合规底线。此次泰信基金再曝“老鼠仓”案,是对投资者在资金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也难免让人质疑其内控机制是否完善。对此,GPLP犀牛财经向泰信基金发去了求证函,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