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余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近期,明星入职互联网公司开始成为一种潮流。
2020年5月9日“官宣”入职聚划算成为官方优选官的刘涛进行首次淘宝直播,在聚划算百亿补贴的淘宝直播间中带货1.48亿,直播吸引了超过2100万人观看。
2020年3月,欧阳娜娜入职阿里巴巴,成为淘宝新势力造型合伙人。
而在更早期的2018年,还有Papi酱入职百度成为APP首席内容官;张译2017年成为知乎首席内容官;2017年,TFBOYS成为奇虎360首席创意官、时尚官和造梦官;林更新在2017年成为爱奇艺自制动画首席催更官;赵丽颖与陈伟霆在2016年入职爱奇艺担任首席会员推荐官等等。
明星与企业:“入职式代言”新模式
明星带货,会选择不同的方式,有的是发微博,有的是发小红书。最近,炒得很火的一种带货方式是:为自己入职的企业代言,如赵丽颖的爱奇艺的首席内容推荐官,刘涛的淘宝聚划算官方优选官等。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独立非执行董事也同样是一样为企业代言。
最近联想集团发布的公告称已经委任知名主持人杨澜为联想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20年5月15日生效。杨澜作为知名主持人及传媒企业家,丰富的经验、阳光传媒集团、阳光文化基金会联合创办人及主席的以及高学历诸多方面的加持使得这种“入职”带来的影响更加广泛。
这些明星纷纷入圈互联网公司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这么多称谓看下来,是不是眼花缭乱?其实呢,入职只是带货的一种手段,本质上还是你给我钱,我替你带货、代言。诸多明星以这种方式与知名公司“牵手”,还在头衔上做足了“戏码”,本质上仍着眼于明星的影响力,便于带货或者提振业务。
这一趋势的兴起主要可以回溯到相关代言广告法律的修订。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了新修订,其中特别提到,明星代言广告如果涉及虚假宣传,必须和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而在2015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也明确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产生民事责任,广告代言人需要承认连带赔偿,对有过代言广告违法行为的代言者,还将禁止代言广告三年。
面对这么多相关领域的法律规范以及如今直播、选秀等等活动分流的趋势影响,“入职式代言”对于明星及企业来讲可以说数一举两得,当然,也开立了一种互联网+流量明星的新合作模式。
在此背景下,明星“入职”知名企业这一互联网新潮流显然还持续,而我们可以继续期待喜欢的爱豆能够有更让人惊喜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