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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赴港IPO:依赖单一产品 涉嫌抄袭 “盲盒”能走多远?

作者:九月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6月1日,国内潮流玩具公司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泡泡玛特”)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赴港上市。

泡泡玛特成立于2010年。泡泡玛特建立了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包括艺术家发掘、 IP运营、消费者触达及潮流玩具文化的推广。

单一产品依赖性强

知道“盲盒圈”的人,肯定第一印象便是号称潮玩一姐的“Molly”系列。很多人入坑“盲盒”的第一件玩具就是那个有着湖绿色眼睛的傲娇小女孩“Molly”。据悉,社交平台上晒Molly的人比晒AJ的还要多,一年曾卖出400万个。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基于Molly形象自主研发的潮流玩具产品销售额分别占当年总收益的26.3%、42.6%及27.4%,Molly对泡泡玛特的销售至关重要。而泡泡玛特的自有IP Dimoo、BOBO&COCO、Yuki在2019年营收占比分比为仅为5.9%、1.5%和1.4%。

这意味着,一旦Molly形象受损或丧失吸引力,泡泡玛特若不能及时开发或物色替代品IP,销售表现势必大受影响。

除了Molly产品外,泡泡玛特还运营了一系列其他IP资源。据招股书显示,截止到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泡泡玛特共运营了85个IP,包括12个自有IP、22个独家IP及51个非独家IP。

然而,泡泡玛特的部分产品是根据IP授权协议开发,授权期限通常为1-4年,部分不会自动续期。因此,若IP授权终止,未经授权方批准,泡泡玛特将不再有权出售这些产品。

租赁物业存瑕疵

招股书显示,泡泡玛特的985项租赁物业中的633项物业出租人并无提供有效的产权证、作商业用途的有效业权证或相关的授权文件证明彼等有权租赁物业。

泡泡玛特对此称,公司受影响的租赁物业将会进行搬迁,如果不能找到合适的替代物业,或者公司和出租人未持有有效产权证的物业的租赁情况遭到第三方质疑而面临任何重大责任,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所有租赁协议须于相关土地及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然而,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有关泡泡玛特971项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并无于中国相关土地及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及备案,泡泡玛特对此称,因为相关出租人未能向公司提供必要文件以在地方政府机构登记该等租约。相关中国机构可能会就每项有关租赁协议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泡泡玛特还曾一度陷入抄袭风波。2月8日,泡泡玛特新品AYLA动物时装系列面市。但有消费者称,该系列盲盒疑似抄袭知名娃社“DollChatueau”娃娃城堡产品。2月18日,泡泡玛特发布致歉声明,并决定即刻在全渠道下架AYLA动物时装系列,并对已出售的产品进行退款和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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